[新聞] 保釋入境 轉換身分增途徑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Mckinney)時間17年前 (2008/03/16 01: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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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新聞來自【世界日報】2008/03/15 釋入境 轉換身分增途徑 等待審理期間 豁免立即遞解出境 紐約地區首樁判例 具歷史性意義 【本報記者周雨婷紐約報導】位於紐約的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14日對三個中國大 陸申請人的重開案件申請進行同時審理,三人都屬於保釋入境者(arriving alien) ,政治庇護失敗。法官昨日裁定稱,三人如今都處於綠卡申請審理中,或是有資格 轉換合法身分,不應該被立即遞解,而有權留在美國等候移民局對其申請的審理裁決。 這是紐約地區第一樁相關案例的裁決,讓保釋入境者除了政治庇護之外,還可經由其 他方式在美轉換合法身分。 根據以往的規定,保釋入境者在美轉換身分的唯一途徑為政治庇護,若政庇失敗,不 能依據其他途徑轉換合法身分,包括與美國公民結婚。 美國公民與移民局2006年5月改變規定,表示保釋入境者的調整身分許可權歸於移民局 ,移民局可裁決是否賦予這些人合法身分。 昨日同時出庭的三名華裔為倪勝高(Sheng Gao Ni,人名均為音譯)、周鵬迪(PengDi Zhou)、王品州(Pin Zhou Wang)。三人均為保釋入境者,即非法入境時在機場時 被捕,隨後被釋放。 三人均以各種理由提交過政庇申請,在移民法庭拒絕後,其上訴都被移民委員會、聯邦 巡迴上訴法院拒絕。 以周鵬迪為例,他於1992年來美,政庇申請1999年失敗,在向移民委員會上訴期間, 周鵬迪與中國大陸的妻子離婚,另與美國公民結婚,其第二任妻子為其提交了身分 轉換申請,其I-130於2002年獲批,但在4個月後,周收到了遞解通知。 周鵬迪隨後以I-130獲批為由,要求移民委員會重開此案,原獲委員會批准,但在 2006年,委員會又收回批准之裁決,原因即為周鵬迪為保釋入境者,不享有在美轉 換身分的權利。周只能透過律師向聯邦上訴。 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昨日就三人開庭,法官表示,上訴委員會依照規定發出遞解令 沒有錯,但在2006年,移民局已經改變政策,賦予這些人在美轉換身分的機會。 以三人的重開申請來看,他們現今的生活情況確實有了變化,三人都已經或者準 備遞交轉換身分申請,他們是否能獲得合法身分,應由移民局審理裁決,美國移 民和海關執法局(ICE)不應該在此時執行遞解程序,三人可以在美國等待移民局 的決定。 法官並稱,在聯邦第七巡迴法院以及第十一巡迴法院,都已有類似判例,暫時取 消符合資格者的遞解令。 周鵬迪的辯護律師高泰(Theodore N. Cox ESQ)表示,昨日的判決在紐約地區 是第一樁,絕對有歷史性意義,法官明確表示,保釋入境者除了政治庇護,可以 另外的途徑在美轉換合法身分,就算是遞解令在身,也可以要求案件重開,暫時 取消遞解令。他因此建議符合資格的華裔申請人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利,盡快向專 業律師諮詢。 http://www.worldjournal.com/wj-ny-news.php?nt_seq_id=168637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0.245.132.161
文章代碼(AID): #17t07NPa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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