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跟美國公民結婚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pinklemon (身為沂風人)時間17年前 (2008/12/23 23:34)推噓0(0推 0噓 20→)留言20則, 3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最近跟男朋友有結婚的打算,我把板上有關的文章全部爬完了!
但是還是有點小疑問,想請問大家,
如果有空能回答的各位,再此誠摯的感謝您。
背景先說明一下,男友是美國公民,我女方這邊是F1,
Visa是從2004年七月issue的,今年算是第五年以F1身分留在美國,
之前有在美國校園內打工及當RA所以有兩年tax記錄,
男友部分之前是跟父母一同報稅,去年他是自己單一報稅。
目前打算的流程如下:
先在法院公證結婚宴客等等---->
結婚之後會遞出綠卡申請------>
綠卡的表格知道可以在http://www.uscis.gov網站上可以下載
拿到暫時綠卡之後,才會考慮回台灣宴客
想問的問題是:
1. 爬文中看到有人說,以F1 VISA進入美國後 最好滿100天再結婚
不然移民局會認為你以用學生身份但企圖以結婚方式移民,
100天是指從持F1身分當天開始算還是從最近一次入境的天數開始算,
因為我今年十二月有回台灣一趟,想說是不是該等100天再結婚,
還是我持F1已經第五個年頭了,所以不會有這個困擾?
因為是以issue這天開始算?
2. 爬中有看到版友說,請備妥「英文出生証明書」及「預防接種証明」
「英文出生証明書」需法院公証始有效
「預防接種証明」可於衛生所辦理
也有人說英文戶口名簿即可,不需要出生證明,
是不是有兩種東西比較保險一點呀?免得到時後又補件
這個應該是在遞綠卡申請的時候就要有了對不對?
3.因為目前我有申請研究所的打算,想請問遞出申請即使還在pending,
更或者是之後拿到temp green card的時候,申請學校可以以permanent resdient的
身分申請學校嗎? 還是該以Intl. student身份申請學校呢?
4.最後再問個笨問題,結婚之後有打算換夫姓,是結婚拿到結婚證書以後,
就可以去改夫姓了,還是提綠卡申請的時候再改就好 @@"
因為台灣護照好像不能改姓,所以想說以後遞申請會不會發生身分混淆問題,
因為我姓跟名都要一起改 ||||o
在這邊先謝謝過大家了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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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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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inklemon 來自: 123.195.7.132 (12/23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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