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EB-2-NIW 綠卡申請分享-續
※ 引述《pttnoguest (No Guest)》之銘言:
: ※ 引述《apotoroi (愛之武道)》之銘言:
: : 2009/03 與律師約談,帶著履歷以及可能可以給予推薦信的教授名單。
: : 律師認為,雖然我們的條件可以申請 EB1,但如果申請 EB2-NIW,效果可能更好
: : ,因為跟其他 NIW 的 case 比較,我們的條件會比較突出,而且現在申請EB1的
: : 人越來越多,當移民官把一堆申請 NIW 的案件攤開來,我們的 case 會顯得更優
: : 秀,另外一點,由於主申請人持 OPT,配偶持 F1(博士班第三年),
: : 考慮到轉換身份的問題,因此律師也建議我們把 I-140 與 I-485 分開申請。
: EB-1A 和 EB2-NIW 的申請重點不一樣
: 申請方法也不一樣 雖然推薦信可能共用
: 不過在申請信上面的寫法重點不一樣
: 你的律師說法有點忽悠人
這一點我們需要澄清一下,我們是先決定申請EB-2之後,一切文件都是以
申請NIW的方式來準備。連推薦信格式都是以NIW的方式撰寫的,
所以我們最初所提供的是可以給予推薦信的名單,而不是推薦信。
所以當決定以哪種身份申請,再請推薦者依照NIW的方式給予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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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tself is a quot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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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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