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抽中DV2011綠卡抽籤之後的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jason)時間15年前 (2010/05/21 06:3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7 (看更多)
可以分為 1.有在大陸辦理結婚手續嗎?沒有話是否考慮回大陸辦理 基本上就算男方想要女方到台灣面談也需要跑完大陸結婚手續 後在跑台灣的手續 不過目前兩岸結婚流程有點複雜且都需要雙方 回到自己的地方申請相關文件整流程至少5-6個月的時間 2. 男生回台灣面談男生時間比女生早點 男生陪女生回大陸面談 可以在DS-230文件中註明指定的面談地點 這部份可以結婚流程把時間縮短幾週即可 因為女生不回台灣可以省下一些 文件公證往返台灣的時間 男生要先回台灣申請單身證明然後去大陸跟女方結婚 雙方有了各自的結婚證書後等到面談時當做佐證 3.我記得沒有錯話中簽通知單有寫道 若是你不是該國居民或是公民但是你想在當地面談 你需要能長期在當地至少可以停留半年以上時間還跑完整流程 ※ 引述《winshow (:))》之銘言: : 借用這個標題一下(幫朋友問) : 如果說夫妻兩個人都在美國,都是F1 : 先生是台灣人抽中, 老婆是大陸人 : 這樣回AIT面談也是選項嗎? : 還是因為老婆是大陸人所以只好在美國用I-485? : 因為她們的號碼也有點後面, 不確定485會不會來不及...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15.3.61
文章代碼(AID): #1BzRctxq (Immigrati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zRctxq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