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在台灣與公民結婚 申請綠卡
※ 引述《chemsheep (花火)》之銘言:
: 問題困擾很久 想請教各位有經驗的版大
: 我和女友目前在台灣工作 計畫近期結婚 未來想到美國發展
: 女友是台灣/美國雙重國籍 但自小學以後全家遷回台灣居住 沒有再回去長住過
: 也從來沒有在美國報稅紀錄 只有親戚住在那邊 這樣如果結婚 能否為我提出I-130的申請?
: 而Affidavit of support(I-864)有要求申請者是US Domicile這項要求該怎麼辦呢?
: 是不是能找到joint supporter (Ex:住美國的親戚)幫忙就可以解決?
: 謝謝熱心的解答!!
PTT本版的資料庫還很少 你爬文絕對找不到 我可以回答你
答案在AIT的網頁上 還是中文版的(你前面的英文名詞白落了)
http://www.ait.org.tw/zh/applying-for-immigrant-visas.html
申請移民簽證手續[其他重要事項]
2. 關於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國定居:
美國移民法規定,為家庭成員提出美國移民申請之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必需定居在美國,或能夠証明他們打算回到美國定居 (在他們家庭成員進入美國
之前或同時)。假若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之原提出申請人,在他們的家庭成員
在美國在台協會辦理移民簽證面談時未定居在美國,則無資格呈送所需要的I-864
或I-134 生活保證宣示書,聯合保證人亦不被接受,導致此家庭成員之移民簽證
不獲核發。
很多在AIT面試依親移民的都沒有注意這「重要事項」 直接被面試官要求補件或拒絕
用台大的資源「請」不要這麼混 這種問題會困擾到你嗎?
AIT移民簽證的中文網頁沒幾頁 把他全部看完很難嗎?
這樣落井下石好像很傷人 不過沒辦法 你的IP是台大的ADSL
用TANet的資源還問出這麼混的問題 有股淡淡的哀傷
既然有移民的打算 不如婚後繼續去美國進修 有美國的學歷將來找工作也比較方便
可以先用非移民簽證入境後立刻遞移民件 這樣被拒絕的機會就比較小
到時候找一個親戚當長腿叔叔填I-864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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