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在台灣與公民結婚 申請綠卡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輕拂的風)時間15年前 (2010/10/24 18:06),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chemsheep (花火)》之銘言: : 問題困擾很久 想請教各位有經驗的版大 : 我和女友目前在台灣工作 計畫近期結婚 未來想到美國發展 : 女友是台灣/美國雙重國籍 但自小學以後全家遷回台灣居住 沒有再回去長住過 : 也從來沒有在美國報稅紀錄 只有親戚住在那邊 這樣如果結婚 能否為我提出I-130的申請? : 而Affidavit of support(I-864)有要求申請者是US Domicile這項要求該怎麼辦呢? : 是不是能找到joint supporter (Ex:住美國的親戚)幫忙就可以解決? : 謝謝熱心的解答!! PTT本版的資料庫還很少 你爬文絕對找不到 我可以回答你 答案在AIT的網頁上 還是中文版的(你前面的英文名詞白落了) http://www.ait.org.tw/zh/applying-for-immigrant-visas.html 申請移民簽證手續[其他重要事項] 2. 關於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國定居: 美國移民法規定,為家庭成員提出美國移民申請之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 必需定居在美國,或能夠証明他們打算回到美國定居 (在他們家庭成員進入美國 之前或同時)。假若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之原提出申請人,在他們的家庭成員 在美國在台協會辦理移民簽證面談時未定居在美國,則無資格呈送所需要的I-864 或I-134 生活保證宣示書,聯合保證人亦不被接受,導致此家庭成員之移民簽證 不獲核發。 很多在AIT面試依親移民的都沒有注意這「重要事項」 直接被面試官要求補件或拒絕 用台大的資源「請」不要這麼混 這種問題會困擾到你嗎? AIT移民簽證的中文網頁沒幾頁 把他全部看完很難嗎? 這樣落井下石好像很傷人 不過沒辦法 你的IP是台大的ADSL 用TANet的資源還問出這麼混的問題 有股淡淡的哀傷 既然有移民的打算 不如婚後繼續去美國進修 有美國的學歷將來找工作也比較方便 可以先用非移民簽證入境後立刻遞移民件 這樣被拒絕的機會就比較小 到時候找一個親戚當長腿叔叔填I-864也是可以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169.21
文章代碼(AID): #1Cn0Kjgs (Immigration)
文章代碼(AID): #1Cn0Kjgs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