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入籍,結婚以及分隔兩地的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milc)時間14年前 (2011/07/17 06:08), 編輯推噓0(0012)
留言1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1. 我目前的情況是綠卡拿了3年半, 期間頂多每一年回台灣兩次, 每次停留不超過一各月,預計明年(2012)年底滿4年9個月申請入籍, 這樣作可以嗎? 2. 我的女友目前人在台灣工作, 希望結完婚我變公民後搬過來一起住, 為了省去申請臨時綠卡費用及時間, 所以我們希望結婚滿兩年後我也變公民了再幫她申請綠卡, 目前計畫是今年年底(2011年12月)台灣結婚, 然後繼續分隔兩地, (2012年12月)我申請入籍希望能在一年內順利變公民, (2013年12月)再幫她申請結婚綠卡, 目前有幾個問題 (a)從婚後到幫她申請結婚綠卡的期間, 我們一直都是分隔兩地的, 這到時候面試會不會是很大的麻煩? (b)她是觀光簽證, 到時候幫她申請結婚綠卡時是不是 我在美國為她遞出IR-1的I-130移民申請(包含G-325), 然後他就繼續呆在台灣等核准, 要面試的時候在到AIT就可以了? 謝謝大家的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76.230.114 ※ 編輯: milc 來自: 74.76.230.114 (07/17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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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的作法仍在安全範圍內。官方說明你自己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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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scis.gov -> (頁面中間偏右)Citizensh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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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右欄 A Guide to Natur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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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 你自己心理也已經有底了。基本上是你們的情況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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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也不是什麼判經背道讓人無法理解/接受的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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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的文件準備齊全(AIT網站上有提到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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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 這也是個方法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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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20:58,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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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2.(a) 你自己有辦過綠卡,所以你應該知道這情況 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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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有極大的"自由心證"的權力---他"主觀"認定是什麼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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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所以你可以從"如果我是一般美國人,我如何說服我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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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角度上去想/去準備文件
07/17 21:01, 12F
文章代碼(AID): #1E8Wl6oD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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