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在美國生小孩,會辦台灣身分嗎?
今天看了大家的回應及多個網站後,覺得申請台灣國籍卻不入戶籍是最沒道理的,
因為在入境、國民權利上都沒有什麼便利處,唯不用服兵役。
所以選擇就剩下申請台灣護照+入籍,及不申請國民身分這兩種。
我原來很擔心兵役問題,所以覺得在將來發展不確定之前先不要幫小孩申請國民身分。
但跟我情況相似的朋友已幫小孩入籍了(她也是與外國公民結婚,長年居住國外),
我幫她查了一下,他小孩將來似乎也可以申請喪失國籍(符合條件),
只是要在滿十五歲那年的年底前申請,才能免除兵役義務:
參考資料:
http://www.6law.idv.tw/6law/law/%E5%9C%8B%E7%B1%8D%E6%B3%95.htm
相關規定引文:
第11條(喪失國籍之情形)
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一、生父為外國人,經其生父認領者。
二、父無可考或生父未認領,母為外國人者。
三、為外國人之配偶者。
四、為外國人之養子女者。
五、年滿二十歲,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人,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
依前項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其未成年子女,經內政部許可,隨同喪失
中華民國國籍。
第12條(不得喪失國籍之情形)
依前條規定申請喪失國籍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內政部不得為喪失國籍之許可:
一、男子年滿十五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未免除服兵役義務,尚未服兵役者。
但僑居國外國民,在國外出生且於國內無戶籍者或在年滿十五歲當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以前遷出國外者,不在此限。
既然我朋友的孩子已經入了戶籍,他應該能以「生父為外國人」這一條,
於滿15歲那年的年底前放棄國籍,對嗎?
其他相關文章:
http://www.taipei.at/konsulat/staatsb/staatsb2.htm
http://www.taipei.at/konsulat/staatsb/staatsb3.htm
事關重大,怕自己解讀有誤,所以還是貼出來跟大家一起確認一下。
※ 引述《GloriaDin (:))》之銘言:
: 謝謝大家推文和回文裡清楚的回答。
: 綜合大家的經驗和建議,以及上網查詢的結果,
: 我的理解是這樣,想請問大家有沒有弄錯的地方(裡面也附了很多小問題):
: 1. 如果要申請台灣護照,可以在美國向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
: 也可以把寶寶帶回台灣後去戶政事務所辦理。
: (所需要的文件和申請複雜度基本上差不多?)
: 2. 不需要因方便小孩將來進出台灣而辦台灣護照,
: 因為如果每次回台都是待短期,以美國護照免簽入台即可;
: 如果真的有必要待長一點,到時再以依親為理由申請居留(但身分仍是外國公民)。
: 3. 如果真的辦了護照,但是沒有「戶籍」,就沒有兵役義務,
: 但對入境也沒有什麼好處,因為每次回台仍須申請入境許可。
: 另外有國籍無戶籍也不能申請生育津貼
: (我是查新竹的戶政網站,有說請領的條件之一是新生兒入籍新竹),
: 且也不能享受全民健保(這個我也上健保局查了)。 *包括我自己在內,要是兩年
: 沒回台,戶籍就會被遷出,
: 一樣不得使用健保福利
: (所以有國籍而無戶籍是一個奇怪的狀態,似乎沒有考慮的必要?)
: 4. 如果有國籍有戶籍,基本上就是個小台灣人,可以申請生育津貼,可以享用健保
: (當然也就得託在台家人繳保費),每次回台都可以直接入境,但有兵役義務。
: (且在未服兵役前不能隨便放棄國籍?版友有提到改募兵制後仍有兵役義務。)
: 這樣看來,假如小孩將來並不定居台灣,只是偶而回台的話,不申請國籍戶籍
: 似乎是較好的選擇囉?
: 5. 如果我最後決定不幫小孩申請護照的話,
: 還有必要/可以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一下表示我有這個小孩嗎?
: 我和先生在美結婚後有回台登記,我的戶口名簿上有註記已婚狀態和先生的名字,
: 如果小孩生出後卻不在戶口名簿上、也沒有法定的中文姓名,感覺怪怪的。
: 以上這些問題請教一下大家,感謝版友們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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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誤導大家,我先刪掉可能有誤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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