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律師辦綠卡時出包 - 如何補救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tengharold (RoadMan_A)時間12年前 (2013/05/01 02:03)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5/6 (看更多)
※ 引述《tengharold (RoadMan_A)》之銘言:
: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這件案子蠻複雜的,不過我認為你的律師的解讀不是很精確
: : 首先,你先檢查一下你的H1的approval (I-797)看看是I-797A還是B,
: : 差別在於上面有無I-94,這影響了你現在的身份合法性
我確定當初發的 approval 裡面有夾 I-94,approval notice 上面沒寫是 A 還是 B。
: : 從你的描述,如果移民局發出I-797A給你,附了I-94,這表示移民局當時犯了錯
: : 不小心核准你的境內轉換身份。 (理論上你根本沒資格取得H1身份,這是大關鍵)
: : 如果移民局當時和現在一樣謹慎的話,那麼你會拿到I-797B,並沒有核准境內轉換身份
: : 那麼你的身份已經逾期非常久了,就連到現在都還是非法的
: : 不論如何,你沒有在6/1之前送件,所以你的工作資格無法延長,造成6/1起非法工作
: : 依照移民法245(c)(2),只要過去有過一天的非法工作,你的I-485就沒資格獲批准
: : 但是依照移民法245(k),在少數幾個移民類別之下,
: : 如果你這一次入境後的非法工作不超過180天,那麼還是可以例外的獲得綠卡的批准
: : 所以,是你的違法工作太嚴重,造成245k都救不了你。
我這個月已經 withdraw 我的 I-485,但我仔細看 INA245(k) 發現這個180天的限度是
從上次合法入境起算,那我其實2013年1月有拿 I-512 Advance Parole 卡入境 (我貪玩
跑去歐洲當了兩周的背包客),那我現在如果重新遞交新的 I-485 申請,是否代表我
上次入境只是今年1月,所以 245(k) 這次合用?
我當然也要問我的律師,但還是希望版友建議。
--
'Cause it's a bittersweet symphony, this life
Trying to make ends meet, You're a slave to money then you die
-Bittersweet Symphony, The Verv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0.166.3.19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Immigration 近期熱門文章
PTT美食旅遊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