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綠卡替配偶申請綠卡的時間點及程序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cityblue ( cityblue)時間12年前 (2013/05/23 09:03)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 2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藉此標題提問
小弟也是綠卡身份 (離申請公民還有2,3年)
女友目前是持有F1, 預計今年12月畢業
而我們預計在今年七月在美國結婚
請問若在七月結完婚便送出I-130,
是否會影響她年底申請OPT?
因為我印象中記得OPT的申請書上面
有問是否曾經有申請綠卡, 怕會影響她的OPT
感謝回答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flashring (My Maktub)》之銘言:
: : 經爬文,已知綠卡幫配偶申請綠卡會帶來種種不便
: : 目前情況是男方持綠卡,女方預計以F1簽證入美
: : 以下兩種方式想知道何種為佳
: : 1.女方持F1入美,約60~90天後辦理結婚,並遞交I-130表格
: : (有的說法60天已足夠,但有的說最好90天以上,何者為真?)
: 沒有差別
: I-130不影響居留身份,人在不在美國都沒差
: : 此法最為穩當,但提出I-130的時間會因此而延後4~6個月
: : 2.女方在台簽證面試完,確保取得F1後,於台灣辦理結婚,並提交I-130表格
: : 此法可能有許多隱憂,但優點就是可以盡早提交I-130,進入排期
: : 另外,提交I-130之後,當女方F1到期回台
: : 之後是建議辦理B2簽證還是以ESTA入美為佳,甚至再次辦理F1?
: 都可以
: I-130對非移民簽證的影響不大
: 很多案例都是正在排期的人成功的取得B/F這一類的簽證
: : 是否會因為pending身分或是配偶在美國的情況而遭受刁難?
: 並不會單純因為這樣而被刁難
: 排期還沒排到的人,無法移民,所以持簽證入境後,通常會準時離開,符合發簽證的規定
: 如果面試官認為你「這次」並不是要來觀光、讀書,才會拒絕你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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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4.3.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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