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第六年H1 申請綠卡 等待perm的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2年前 (2013/10/18 04:47), 編輯推噓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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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wie ()》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 我的朋友(是台灣人)在芝加哥地區工作,現在是H1第六年,今年(2013)12月底就到期了 : 他的公司同意幫他辦綠卡,所以今年(2013)5月的時候有去找律師,開始一些申請程序 : 。 過期前7個月才開始動作? 太遲了 : 以下是他目前告訴我的進度: : 1. 他有碩士學位,是用EB2。 : 2. 登廣告、招聘,已完成。 : 3. 最近好像才剛拿到州政府勞工局下來的的Labor Certification,這幾天將這些資料 : 出,file for perm。 已經5個月了,PERM還沒送出去? 加油 : 以目前美國勞工部審核perm的速度來說,要趕在12月底前批下來好像有點難。 不太容易,而且過去半個月的政府shutdown,PERM停擺了一陣子,會有積件 PERM通過可以馬上file 140+485,至少可以合法居留,但在拿到EAD之前不能工作 所以會有將近三個月的停工期 : 所以如果在perm pending的期間,在又沒有H1的情況下,他還能合法待在美國工作嗎? 不行 : 或是不能工作,但可以待在美國等待perm的審核結果嗎?那這段期間他算是什麼身分呢 : ? 不行 : 還是他能再辦H1第7年的延長呢? 除非已送出I-485,否則就要延H1才能有合法身份留在美國 但他不符合延H1的資格,如下述 : 但我有聽說過一種說法是,【如果perm pending超過一年都還沒有結果,才能辦H1第7年 : 的延長。】不知道這個說法對不對。 http://thevisabulletin.com/2008/01/7th-year-h-1b-extensions-under-ac21-104c-and- 106a-statutes-and-uscis-guidance/ 這個網站有整理H1第7年延期的條件的法規及移民局的方針。 基本上這是AC-21的法條,有兩個方案: 1. PERM pending了365天以上的人,可以延長H1 (你的朋友在過期前六七十天的時候才要file PERM,所以他慢了300天) 他應該要在去年的12月送出PERM,以他的前置作業的速度,去年7月就要開始找律師辦事) 2. I-140已通過,但正在排期的人,可以延長H1 台灣人EB2不用排期,所以和此條款無關。 : 我有上網做一些搜尋,大家都說perm pending期間應該是不能工作的,但他問了他的律師 : 好幾次,他的律師都很確定的跟他說可以繼續工作,時間上絕對來得及,不會有gap。 有可能是他的律師什麼都不懂,所以胡說八道。 也可能是他的律師幫他考慮了245k條款,允許非法居留/工作180天以內的人取得EB綠卡 但這是相當冒險的做法。 http://www.murthy.com/2011/10/07/green-card-possible-after-status-violation-245k -benefit/ 從今年年底開始,他如果繼續留著等PERM,就開始非法居留,如果繼續工作,就非法工作 但如果「一切順利」的話,這都「沒關係」(但不改變他已經違法的事實) 要怎麼樣才算「符合245k」的資格呢? 他最後一次合法入境美國後(AP不算),非法居留、非法工作的日期,不能超過180天 而非法居留的總日數,是計算到送出I-485為止。 換句話說,他必須在六月底之前(H1過期180天)送出I-485 看起來是「有機會」,但是如果遇到PERM的audit,就沒救了,(audit機率四成?) 而且一旦錯過245k的條件時,身份早已黑掉半年,無法漂白,除非再和美國公民結婚。 另一個要注意的是,非法工作的總日數,是送出I-485之前、之後都要累計的。 所以如果明年三四月時送出I-485,那麼非法居留日數是停在三個多月 但是非法工作的日數會繼續增加 (如果繼續工作的話),所以只能工作到六月底 否則就會超過180天 由於245k的申請者依然違反了移民法,所以拿到綠卡前如果不幸遇到移民警察, 有可能被逮捕、遞解出境。 總之,245k是相當複雜的,的確可以照著這位律師簡單回答的「可繼續工作、沒問題」 但這是在未來一切都很完美的情形下。而且這樣做已經違反了移民法, 只是利用一個特例來讓違法的人辦綠卡。但並沒有改變已經違法的事實。 以後萬一遇到要回答AIT簽證或相關問題時: 有沒有違反過移民法,就必須答: 有 當然如果順利取得綠卡的話,以後不會需要和AIT打交道。但如果不順利的話...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

10/18 07:30, , 1F
太強大的版主了 真的友佩服有推y
10/18 07:30, 1F

10/18 07:42, , 2F
推板主~
10/18 07:42, 2F

10/18 08:07, , 3F
超強大的回答
10/18 08:07, 3F
※ 編輯: cchris 來自: 158.140.1.28 (10/18 09:12)

10/18 09:10, , 4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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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1:42, , 5F
先謝謝強大的板大! 我會跟我朋友說的!
10/18 11:42, 5F

10/18 11:45, , 6F
10/18 11:45, 6F

10/18 23:42, , 7F
版主超強, 你確定你不是當移民律師的?
10/18 23:42, 7F

10/19 05:28, , 8F
超崇拜版主!
10/19 05:28, 8F

10/20 16:48, , 9F
版主真的太強了!很多律師或是學校專辦的都沒那麼清楚啊!
10/20 16:48, 9F

10/27 15:53, , 10F
推~
10/27 15:53, 10F
文章代碼(AID): #1IO4pdVV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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