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結婚I-485被拒-經濟擔保不足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單純。喜歡)時間12年前 (2014/01/15 22:03), 編輯推噓7(7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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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是晴天霹靂的消息 I-485 denied notice 寄到了 USCIS不接受我在台灣的房地產 不接受我們住的地方是他媽媽的房子 不用房租 也不接受另一半在美國的存款證明還有每個月一千五的收入? (自家公司在台灣 他從美國用遠距幫忙工作 從他母親的美國帳戶轉的) 移民官說這是屬於gift 就算已經持續轉了幾年 也不算是收入 因為收到denied的訊息太驚嚇 讓我整個月空白 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去問了免費諮詢的律師 律師說要找join sponsor 或者他在美國要有正式的工作 不然別無他法 也不能appeal. reconsider也免了 因為題不出證據 現在該怎麼辦呢? 本來想請他媽媽當join sponsor, 雖然是公民 但他人在台灣許多年 在美國有房地產 律師說移民局傾向不接受 我本來是F1 去年畢業 本來可以拿OPT 想說限制很多 不如直接申請結婚綠卡 結果現在變成grace period 也過了 我也不能工作來sponsor自己 該怎麼辦呢? 另 Denied Notice 的最後說 沒有在30天內申請reconsider的話 我的case會移到遣返程序之類的 如果I-130還在pending狀態 我重新REFILE需要把I-130也refile嗎? 還是只要I-485重新繳錢就可以了 請求解決方案 跪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86.72.68 ※ 編輯: charite 來自: 69.86.72.68 (01/15 22:06)

01/15 22:48, , 1F
美國這個真的很囉唆 繳稅的時候就承認你有海外房地產 ...
01/15 22:48, 1F

01/15 22:49, , 2F
他母親必須要成立一個公司帳戶然後再轉錢 這樣就是收入了
01/15 22:49, 2F

01/15 22:51, , 3F
私人帳戶的確會有疑慮 但 如果有報稅證明應該可以算證據
01/15 22:51, 3F

01/15 23:10, , 4F
找朋友co sponsor
01/15 23:10, 4F

01/15 23:46, , 5F
找co sponsor +1
01/15 23:46, 5F

01/16 01:05, , 6F
借人頭co-sponser
01/16 01:05, 6F

01/16 04:16, , 7F
媽媽有在美國報稅嗎?
01/16 04:16, 7F

01/16 07:08, , 8F
找個語言學校 先拿f1 再找工作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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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07:15, , 9F
不是存款超過貧窮線的三倍就可以嗎 開公司 這錢很容易吧
01/16 07:15, 9F

01/16 11:54, , 10F
沒有報稅紀錄!_! 所以借人頭之後 在PENDING的I130也要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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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1:55, , 11F
跟著I485一起refile嗎? 就是現金不足阿 唉
01/16 11:55, 11F

01/16 12:05, , 12F
我自己的存款證明有超過三倍,但還是被要求補件。
01/16 12:05, 12F

01/16 12:05, , 13F
多找一個sponsor應該是最簡單的解決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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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2:28, , 14F
哇!我也以為超過貧窮線三倍+過去三年工作報稅就可以....
01/16 12:28, 14F

01/16 19:10, , 15F
樓上,原PO的情況是她沒有報稅紀錄,領的錢不是"工作收入"
01/16 19:10, 15F

01/16 19:11, , 16F
看這情況,原PO先生也沒打算久居美國(?)家裡公司是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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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9:11, , 17F
如果沒有一定要拿綠卡,先找間學校拿個F1撐一下...
01/16 19:11, 17F

01/17 00:06, , 18F
,不如等日後你們真的要住在美國的時候再申請?
01/17 00:06, 18F

01/17 00:06, , 19F
(我的一個親戚(她老公美國人)是在婚後十多年才決定全家搬
01/17 00:06, 19F

01/17 00:06, , 20F
到美國/她才開始申請綠卡。之前全家每年到美國玩,她用的
01/17 00:06, 20F

01/17 00:06, , 21F
是觀光簽證)
01/17 00:06, 21F
謝謝大家看完我的問題並熱心提供解決方案 因為去年畢業時已經拿到工作入場卷 就差一個身份問題 加上曾經在台灣工作多年 知道台灣的工作環境目前還有許多成長的空間 所以才決定要申請綠卡留下來工作 目前整合以上解決方案為 已找到一家公司老闆願意雇用我家那隻 正在簽訂合約 那有幾個問題 1.要拿到幾個月的薪資才可以再次申請呢? 2.I-130 pending 需要跟著I-485再一起refile嗎?會變成重複file嗎? 煩請知道的人可以幫忙回答 謝謝大家 ※ 編輯: charite 來自: 69.86.72.68 (01/17 16:57)

01/18 09:01, , 22F
不是說三十天內沒回覆 就要遣返 這樣來的急嗎?
01/18 09:01, 22F

01/18 14:44, , 23F
有打電話到法院查 目前狀態是還沒有被遣返 應該來得及?
01/18 14:44, 23F

01/18 15:53, , 24F
問律師吧,不過報稅都看三年,妳先回台灣比較不會黑掉
01/18 15:53, 24F

01/22 21:22, , 25F
鎂國疑民局:收稅又不是由我們主管的,我們也在國會的輪轂之下啊
01/22 21:22,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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