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綠卡報稅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風之夜月影)時間12年前 (2014/02/18 10:25),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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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想問一下,我是2007年在加州拿到綠卡,之後回台灣, 去年運氣好來念書入境時沒被取消到綠卡(感謝版上先進分享相關心得) 現在遇到報稅問題... 我想問的是我應該用540NR還是普通的540EZ報稅呢? 因為我想用加州官方給的報稅軟體,輸入我的SSN後說資格不符, 那個軟體好像是要在加州住滿一年才能用, 但我填FAFSA的時候我輸入SSN又說我已經是residency of CA, 那我應該要填哪一種表格呢? 剛剛看了一下540NR,有一格是要填dates of california, 如果是要填這種的話那應該填哪個日期才好? 順帶一提我是用turbotax報聯邦稅,用的是1040,感謝大家的指導! -- 織田信長:杜鵑不叫就殺了他。 豐臣秀吉:杜鵑不叫我就一定要讓他叫啊! 德川家康:杜鵑不叫就等他叫。 伊達政宗:我的眼睛是被杜鵑啄瞎的...(咦) 雜賀孫市:(砰!)(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9.231.20.48

02/18 12:14, , 1F
540才對;你可讀加州官網的說明書,教你如何判斷加州居民身份
02/18 12:14, 1F

02/18 12:23, , 2F
打錯了XD
02/18 12:23, 2F
Present in California for other than a temporary or transitory purpose Domiciled in California, but outside California for a temporary or transitory purpose 主要是以這兩項判定。如果我將來有考慮到要歸化,加上我在別的州也沒住處, 會在加州念博士念很久會久居,那是不是要選residency比較好? ※ 編輯: windpeter 來自: 169.231.20.48 (02/18 12:53)

02/18 12:55, , 3F
上網看了一下domicile好像滿主觀判定的
02/18 12:55, 3F

02/18 12:56, , 4F
不過我今年的收入根本課不到稅,通通都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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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0iIZxn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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