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AP回美證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1年前 (2014/04/23 12:36), 編輯推噓10(10012)
留言2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SaraWu (SaraWu)》之銘言: : 於3/24婚姻綠卡面試 : 直到今天尚未收到綠卡 : 但是有事必須回台處理(5/15機票已確認) 經過推文的討論,你的I-485尚未通過 在拿到AP之前不適合離境 而且有可能你被要求進行第二次面談 這樣的話,你在拿到AP之前(現在申請要2~3個月才會拿到)離境的話 就回不了美國,由於你沒辦法去面談,所以綠卡當然也不會通過。 就會造成你被卡在台灣,回不了美國的窘境。 只能改申請CP,有可能要再等一年多才有機會拿到移民簽回美國 : 請問1 : 我丈夫之後(9月)會回台與我碰面,可以到時直接請他帶綠卡回來給我嗎??還是綠卡下來時我人必須在美國?? 如上述,如果還有第二次面談,你就完蛋。否則就ok : 請問2 : 需要申請AP回美證嗎??之前申請I130 及I485時已經蓋過指紋,還需要再蓋嗎?? 想離境就得申請AP,不用再蓋。 : 請問3 : 有聽說申請I485者,欲再申請AP回美證可以免費,該如何辦理呢?? 照著說明書處理即可免費申請,免費案件不能線上辦理。 : 問題有點多,不好意思,最近處理這些事情有點焦頭爛額 : = =|||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9.123.5.14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mmigration/M.1398227802.A.7F5.html

04/23 14:03, , 1F
感謝詳解!!!!!
04/23 14:03, 1F

04/23 14:09, , 2F
再問,由於現在時間已經不夠,我的認知是可以寄回臺灣AIT,
04/23 14:09, 2F

04/23 14:09, , 3F
我再去取件,這樣是否可行??
04/23 14:09, 3F

04/23 14:24, , 4F
綠卡者申請白皮書才能寄台灣;你是AP,沒拿到前根本不能離境
04/23 14:24, 4F

04/23 14:25, , 5F
現在離境,就被視為放棄I-485的申請;運氣超好的話沒被發現
04/23 14:25, 5F

04/23 14:27, , 6F
你堅持要在五月離境的話,就要有一年以上回不了美國的準備
04/23 14:27, 6F

04/23 14:56, , 7F
@@〞好吧,我改機票,嗚嗚嗚嗚,非常感謝版主不厭其煩解答
04/23 14:56, 7F

04/23 15:09, , 8F
突然想到,我丈夫預計九月回台,他可以將AP帶回臺灣給我,
04/23 15:09, 8F

04/23 15:09, , 9F
這樣移民局會發現嗎?
04/23 15:09, 9F

04/23 15:12, , 10F
會不會發現很難預測;但白紙黑字規定你不能離境,你敢試嗎?
04/23 15:12, 10F

04/23 15:16, , 11F
= =||| 不敢~嗚嗚嗚嗚
04/23 15:16, 11F

04/23 15:18, , 12F
如果事情極端緊急,例如家人重病、死亡,可以申請緊急AP
04/23 15:18, 12F

04/23 15:19, , 13F
就直接去local的移民局申請;並提出證明。
04/23 15:19, 13F

04/23 15:21, , 14F
你原本是觀光/學生/免簽身份? 若你有H/L簽證,就不用等AP
04/23 15:21, 14F

04/23 15:51, , 15F
觀光!= =|||不小心被求婚就留下來了
04/23 15:51, 15F

04/23 15:52, , 16F
應該說是免簽,來觀光的!
04/23 15:52, 16F

04/24 02:12, , 17F
為什麼H簽證不用等AP?
04/24 02:12, 17F

04/24 02:24, , 18F
因為H/L允許移民意圖,可以直接用原簽證進來繼續辦移民
04/24 02:24, 18F

04/24 09:24, , 19F
可是i485不是只要離境 就視同放棄嗎?!
04/24 09:24, 19F

04/24 09:26, , 20F
H/L例外,原因如上述;所以離境時不會放棄
04/24 09:26, 20F

04/24 09:37, , 21F
又學習了
04/24 09:37, 21F

04/24 15:51, , 22F
C大發文必推!
04/24 15:51, 22F
文章代碼(AID): #1JLqDQVr (Immigration)
文章代碼(AID): #1JLqDQVr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