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F1與公民結婚申請綠卡(已爬)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Yuki Chen)時間11年前 (2014/05/28 23:57), 編輯推噓0(009)
留言9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已爬過文看起來好像是必須要等入境滿兩個月才能夠遞交材料? 可是我是F1待半年又離境的,有點困惑 情況如下: 去年11月申請學生簽證到美國就讀 已讀半年,但是因為台灣有事情必須回台一趟 有跟學校告知並暫停學程(ESL) 學校也有給我簽發離境所需的I-20, 在台停留一個月目前已經回美。5/23抵達 因為婆婆算命的關係我們5/26殺到vegas結婚, 打算這兩天上網登記確認結婚 又因為我們這社區大學有ESL的課程 學校說遞交申請後即可唸免費的ESL,但沒有I-20 所以目前是想原校7/30結束即不續, 在那之前我能遞交綠卡申請書嗎? 不想浪費無謂的錢阿lol !!! 不好意思文很長,拜託版友幫忙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6.247.67.21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01292641.A.2EE.html

05/29 06:23, , 1F
你要上網登記什麼?你已經結婚了,只差還沒申請認證證書而已
05/29 06:23, 1F

05/29 06:24, , 2F
的確要最後一次入境後滿60天送出AOS才單純
05/29 06:24, 2F

05/29 07:52, , 3F
就是要申請證書 不好意思用詞錯誤XD
05/29 07:52, 3F

05/29 07:52, , 4F
如果現在送是可行的只是"有可能"被懷疑是嗎?
05/29 07:52, 4F

05/29 09:11, , 5F
備忘錄裡面說60天內轉換代表動機可疑;但有判例說公民可例外
05/29 09:11, 5F

05/29 09:12, , 6F
但動用到判例是一件複雜的事情,能避免的話就避免
05/29 09:12, 6F

05/29 09:13, , 7F
簡言之,有人打官司成功了,所以你情形相同打官司也會成功
05/29 09:13, 7F

05/29 09:43, , 8F
那如果7/15課程結束,合法居留美國的45天內可遞交嗎
05/29 09:43, 8F

05/31 01:54, , 9F
移民官會確認妳是來唸書還是來結婚 入境立刻申請會被懷疑
05/31 01:54, 9F
文章代碼(AID): #1JXWTXBk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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