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申請I-485收到RFE(I-20)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愛君如夢)時間9年前 (2016/03/30 05: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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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弄文件,怕我有誤解,所以有些問題上來詢問一下 1. 當我在申請OPT的等待期間,我丟I-485是合法的嗎? 2. 因為我收到RFE要求我補我文件證明我在申請I-485(申請日是2016/02/01) 的lawful immigration status, 我最後一份I-20 FOR OPT,開始日是2015/12/21,結束是2016/12/20, 而我申請OPT的FILING DATE 是 2015/11/12,但是好死不死, 我等了四個月OPT的EAD卡才下來,然後我的EAD(OPT)卡寄丟了, 所以現在EAD卡退回USCIS,我要再要求重寄。 那我現在如果要回覆RFE給USCIS,我如果只寄I-20 (包含I-20 FOR OPT), 這樣可以證明我在申請I-485時候的合法身分嗎? 因為我沒有EAD(OPT)可以一起證明,我在想要不要把我申請OPT的收據一起寄回 USCIS去回覆我的RFE? 謝謝! ※ 引述《allenmaddux (愛君如夢)》之銘言: : 我本來I-20是到2015,12,31。 : 但是我畢業的時間是2015,12,18,因此當我申請OPT時候, : 我要先把我的I-20延長,而這份I-20的期限是2015,12,21~2016,12,20。 : 由於我送出I-485的時間是2016,01,26,我覺得我還在grace period, : 所以我就沒有把最後一份I-20附上(也不知道當初為什麼就少付了一份),@@ : 因此我就收到了RFE了。 : 我是不是只要把我所有的I-20都附上,再加上我的I94表寄回去, : 證明我的合法居留就可以了? : 此外,我剛剛看了我的I-94,他的Admit Until Date是寫UNKNOWN,這樣是對的嗎? : 不知道像我這種狀況,會不會影響我的EAD/AP? : 謝謝大家的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9.19.62.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59286791.A.DE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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