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ESTA結婚綠卡 台灣體檢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不是理所當然)時間10年前 (2016/03/09 18:2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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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 如果我是申請未婚妻簽證, 在去AIT面試前已做過體檢並打了預防針。 請問到美國申請綠卡時, 是否還需再補打哪一些預防針嗎? 這些預防針在台灣是否可以先打? 謝謝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uslaw (neeed to know more)》之銘言: : : 我是美國公民, 我跟我太太在台灣結婚後 : : 有在台灣登記,在美國只有註記 : 什麼叫做「只有註記」? : 你的台灣婚姻在美國有效,根本不用也不應該做任何事 : : 之前我們都在台灣,所以一直沒有辦綠卡 : : 現在打算搬回美國,我先回來,太太之後會拿ESTA進來再送件 : 正確的做法是辦IR1/CR1。聽起來你不想等? : : 我們看了版上的一些討論,有人說體檢可以先在台灣做 : : 我太太打電話去問了台安醫院,醫院跟她說在台灣做沒有用? : 絕對沒用 : I-485的體檢必須在美國做 : 你把它和K-1的體檢搞混了。K-1的體檢是在台灣做,才拿得到簽證 : 但K-1入境結婚後必須送I-485,不必重做一次,因為幾個月前才剛做完體檢 : 你既然不是K-1,那當然和你無關 : : 我知道有人說有些美國的醫生會不願意收,但是看起來有收的也不少? : : 所以這個部分到底值不值得在台灣先做呢? : 根本不行 : : 體檢是不是也包含了預防接種証明? : 你可以在台灣打預防針,美國的某些體檢醫生「有可能」接受台灣的預防證明 : : 還有出生證明的部分,我想確定一下是不是只要有英文的戶籍謄本就好了? : 對 : : 不需要去法院公證?版上有些資訊有點混亂 : 其實蠻明確的 : : 在台灣是不是只要準備這兩樣就好了? : : 還有看起來大家都說ESTA進來馬上就送件理論上是沒有關係的? : 雖然理論上沒關係,但很多人還是等60天才送件,比較安心 : : 但是是不是還是等個幾個禮拜比較好? : 想等就要等超過30天、或超過60天,才有意義 : : 我有點想1-2個禮拜後就送件,畢竟早點拿到EAD對我們的收入也早點有幫助. : 你可以試試看,再回來分享結果。很少人這麼快送件,你的分享會很有意義 : : 謝謝大家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244.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57519073.A.D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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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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