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與綠卡持有者結婚時機?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8年前 (2017/05/01 16:23)推噓3(3推 0噓 14→)留言17則, 5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siwen (無名氏)》之銘言:
: 代po,因為親姐姐沒有權限 po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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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綠卡持有者結婚時機?
: 女方 臺灣籍 35歲
: 男方 香港籍 34歲 目前拿綠卡在美工作,到2019/11滿五年預計申請公民
: 我們認識時男方剛拿到綠卡半年,目前台美遠距離兩年,也知道嫁綠卡守活寡的現實狀況
: ,但還是想要下半人生牽手一起走。但因為也考慮到女方年紀的問題(想生孩子,怕太老
: 生不出來了><)
: 目前的打算是,我將在10月先以Esta 入境,待90天左右,先去適應一下環境,順便找
: 學校看是否有適合的課程(大概9~12個月)可以提供I-20讓我回台申請F1,因為本身已在
: 法國有一碩士學位,加上美國讀書真的好貴,有想到可能未來一兩年打算懷孕生子,所以
: 並不打算再申請兩年碩士。
待了90天後,和台灣的連結很弱,這時候辦語言學校或不正式的學位的F1,通常不會過
: 現在的問題是,關於結婚登記這件事的時間點,因家中長輩唯一堅持「先結婚才能懷孕」
: ,基於不想忤逆長輩要求,想請各位前輩們給點意見:
: 1.10月用Esta入美之後便登記,但不送移民申請。
: 好處是如果運氣好懷孕了,對家中老母有交代,但風險是如果以已婚身分要去申請F1
: 是否容易被打槍? 或是AIT那邊不會知道我們有在美登記?
結婚影響不大; 重點是你的情形,F1本來就不太會過
: 2. 等到2018申請到F1 抵美後再去登記(似乎比較保險) ,但若是就讀期間懷孕了是否能
: 申請休學? 如果孩子在男方提出公民申請前出生,我的身分(F1)還算合法居留嗎?
休學就要離境; 很多F1學生在讀博士期間懷孕生子,未必需要休學,偶爾請個假即可
前題是至少要拿得到F簽證
: 3. 最糟的打算是,就用Esta 來回台美,直到男方申請到公民,但這樣我們兩個就又要
: 繼續遠距,還要承受海關那邊的質疑太常進出
免簽不能這樣濫用、長住美國。必須住在台灣為主,偶爾造訪美國
如果你確定你的先生可以拿到公民,那可以免簽入境之後就逾期居留、黑掉
等他成為公民之後就可以輕鬆的漂白。大多數人都是這麼做的
此例還要黑2年半,再加上申請時間,將近3年半,有點久,風險大一點
(中途都不能遇到聯邦移民警察)
: 追加一題,若是我跟男方在美登記後(不提移民申請),這樣之後我用Esta入境美國時海關
: 會知道我跟綠卡持有者結婚嗎?
這完全不是重點。有沒有配偶是美國公民/綠卡和移民意圖、和台灣的聯結無直接關係
很多人的配偶是美國公民/綠卡,但一點也不想住美國、而定居在台灣
這些人赴美觀光、探親,一點問題也沒有
所以不用擔心你有沒有結婚、移民局知不知道,這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和台灣有沒有連結
你如果剛用免簽去將近90天,你和台灣就沒什麼連結
不論未來要再入境美國、或去辦F簽證,都會困難重重
: 這是目前我能想到的問題,若有甚麼考慮不足的地方也請大家不吝指教
: 請各位前輩們給我點意見,先在此謝過大家
有讀書的能力、能當個好學生的話,就老老實實的讀一個正規的碩士甚至博士
就可以撐到公民,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學費也不是重點,這是你唯一長住美國的方法。再貴也得花,畢竟團圓是最重要的事
是吧? 所以為了團圓,學費要花下去,選一間好的學校,認真讀書,不能翹課或被當
如果懷孕了再說,F1生小孩並不罕見,別人都做得到,能克服的,你也不會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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