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I485綠卡申請期間提離婚訴訟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8年前 (2017/07/16 13:39)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 2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kgweicat (公斤貓)》之銘言:
: 今年升大學,代我媽上來問這個問題
: 我們兩年前搬來美國,用的是我爸的工作簽證,今年申請綠卡五月底送件,
爸爸什麼工作簽? L1/H1? 正確來說,你們兩個不是工作簽,而是眷屬簽L2/H4
: 六月底去按了指紋,聽說不用interview(因為當初申請工作簽證的時候interview過了)
未必不用。H4/L2的面談,和I-485的面談無關
: 所以現在基本上就是等待綠卡下來,但是我爸媽現在準備要打離婚訴訟,
: (這邊備註一下,就是我爸媽的關係已經糟糕到無法挽回,
: 現在處於不知道誰會先開始離婚訴訟的狀態,不是說不要這時候打就可以不用打的)
: 而且聽說如果是由公司送的綠卡申請,在申請期間工作簽證就沒了,
沒這回事。公司若辦EB類移民,送出485後,身份依然是H/AOS或L/AOS,原身份還在
而且H/L都允許移民意圖
: 如果放棄綠卡申請會馬上被遣返。
沒這回事。依然可以保持原本的H/L眷屬身份,直到婚姻消滅為止
: 所以我媽想要問的是,無論誰先提起離婚訴訟,如果在綠卡下來前提起訴訟的話,
: 申請綠卡會受到影響嗎?
沒有直接的影響
: 在申請期間持工作簽證者能不能撤銷配偶的綠卡申請?(我爸目前一直拿這點要脅我媽)
不行。I-485是自己申請的,只要是配偶身份就有受益權
威脅無效
但這不代表她的綠卡一定非常穩當。如果進入面談,她的綠卡會有變數
如果有家暴(包括語言暴力),有可能可以透過家暴受害人的方式取得綠卡
家暴者的未成年小孩也可以
不過這是針對施暴者公民/綠卡的配偶/小孩/父母;此例施暴者自己還沒拿到綠卡
https://www.uscis.gov/humanitarian/battered-spouse-children-parents
另外,德州是community property state,離婚後令堂可以拿走令尊婚後取得的一半財產
雖然這是法律規定、天經地義的,但令尊可能會覺得有點難接受
可以談判一下,看看要不要先分居,等拿到綠卡再離婚,然後用一些財產來交換
: 還有,一般做完biometrics test之後多久會收到綠卡通知過關的文件?
現在很慢,官網可以查進度。如果轉到Field Office就會要面談
: 謝謝各位板友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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