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I485綠卡申請期間提離婚訴訟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8年前 (2017/07/16 13:39),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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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gweicat (公斤貓)》之銘言: : 今年升大學,代我媽上來問這個問題 : 我們兩年前搬來美國,用的是我爸的工作簽證,今年申請綠卡五月底送件, 爸爸什麼工作簽? L1/H1? 正確來說,你們兩個不是工作簽,而是眷屬簽L2/H4 : 六月底去按了指紋,聽說不用interview(因為當初申請工作簽證的時候interview過了) 未必不用。H4/L2的面談,和I-485的面談無關 : 所以現在基本上就是等待綠卡下來,但是我爸媽現在準備要打離婚訴訟, : (這邊備註一下,就是我爸媽的關係已經糟糕到無法挽回, : 現在處於不知道誰會先開始離婚訴訟的狀態,不是說不要這時候打就可以不用打的) : 而且聽說如果是由公司送的綠卡申請,在申請期間工作簽證就沒了, 沒這回事。公司若辦EB類移民,送出485後,身份依然是H/AOS或L/AOS,原身份還在 而且H/L都允許移民意圖 : 如果放棄綠卡申請會馬上被遣返。 沒這回事。依然可以保持原本的H/L眷屬身份,直到婚姻消滅為止 : 所以我媽想要問的是,無論誰先提起離婚訴訟,如果在綠卡下來前提起訴訟的話, : 申請綠卡會受到影響嗎? 沒有直接的影響 : 在申請期間持工作簽證者能不能撤銷配偶的綠卡申請?(我爸目前一直拿這點要脅我媽) 不行。I-485是自己申請的,只要是配偶身份就有受益權 威脅無效 但這不代表她的綠卡一定非常穩當。如果進入面談,她的綠卡會有變數 如果有家暴(包括語言暴力),有可能可以透過家暴受害人的方式取得綠卡 家暴者的未成年小孩也可以 不過這是針對施暴者公民/綠卡的配偶/小孩/父母;此例施暴者自己還沒拿到綠卡 https://www.uscis.gov/humanitarian/battered-spouse-children-parents 另外,德州是community property state,離婚後令堂可以拿走令尊婚後取得的一半財產 雖然這是法律規定、天經地義的,但令尊可能會覺得有點難接受 可以談判一下,看看要不要先分居,等拿到綠卡再離婚,然後用一些財產來交換 : 還有,一般做完biometrics test之後多久會收到綠卡通知過關的文件? 現在很慢,官網可以查進度。如果轉到Field Office就會要面談 : 謝謝各位板友解惑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10.233.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00183551.A.A21.html

07/16 15:22, , 1F
請問關於財產部分, 是不是指在美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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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15:22, , 2F
美國要如何判定被告在國外的財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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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牽涉到國際財產就更複雜了,請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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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台灣的制度現在也類似community property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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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要主動請求剩餘財產重分配,台灣也常會遇到脫產
07/16 16:52, 5F
文章代碼(AID): #1PQll_eX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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