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 轉永久綠卡時不在美國的可能性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在旅途中清淨)時間7年前 (2018/08/18 11:26), 編輯推噓0(008)
留言8則, 2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我在2018/2/27面試條件式綠卡,後來收到的綠卡日期當天生效, 所以我預計在2019年12月初申請永久綠卡。 但現在家庭可能會有其他計畫, 在美國住到2019年8月後,我們可能會移居英國一年, 因此想請教,請問2019年12月在英國寄件回美國申請永久綠卡可不可行? 屆時若收到收據,是否可延長原條件綠卡一年六個月效期, 我再到期前再回來再次申請永久綠卡? 但我不太確定這一年期間,我是否需要回來住一段時間? 又或者,請問我是否可以在2019年12月在英國申請美國永久綠卡, 需要按指紋時,我再回來按,等到收到永久綠卡時,再持有條件式綠卡入境? 謝謝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1.172.163.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34562812.A.642.html

08/18 12:04, 7年前 , 1F
綠卡不能不住美國。你必須跑移民監或辦白皮書
08/18 12:04, 1F

08/18 12:07, 7年前 , 2F
從哪裡寄信不是重點。重點是你的地址依然在美國,有辦法
08/18 12:07, 2F

08/18 12:07, 7年前 , 3F
收到指紋通知、按指紋、面談(有的人必須面談)。你可以
08/18 12:07, 3F

08/18 12:07, 7年前 , 4F
請人把綠卡寄到國外給你
08/18 12:07, 4F

08/18 13:03, 7年前 , 5F
謝謝,所以請問無論是條件或永久綠卡,都不得離境超過
08/18 13:03, 5F

08/18 13:07, 7年前 , 6F
180天對嗎?另外想請教,每次停留時間有明文要求嗎?
08/18 13:07, 6F

08/18 13:11, 7年前 , 7F
超過半年就需要出示保持美國連結的證據;超過1年就要白皮書
08/18 13:11, 7F

08/18 13:12, 7年前 , 8F
你拿不出證據的話就不要超過半年;法律沒規定要待多久才走
08/18 13:12, 8F
文章代碼(AID): #1RTv7yP2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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