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EB2-NIW
長期受益於版上文章,感謝所有板友的分享,借用前人的格式,也跟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
經驗。
類別: EB2-NIW
送140時的背景如下:
PhD in Applied Physics
Postdoc researcher in California
Citation: 30
First-authored papers: 4
Co-authored papers: 4
Reference letter: 6 (2 dependent, 4 independent)
Timeline:
2015/05 signed contract with lawyer (OPT status)
2017/02 submitted I-140 (NSC)
2017/05 transfer to H1B
2018/02 I-140 approved
2018/04 submitted I-485 (NSC)
2018/05 fingerprinted
2018/06 change to new job in industry with O1 visa
2018/09 combo card approved and received
interviewed at San Jose office
2018/10 green card received
先說結論,從140送出,總共花了23個月拿到綠卡。但這過程中我感覺到律師的選擇至關
重要。
一開始找律師評估時,因為在博班期間文章不多,引用率低(<20),所以並沒有拿到律師
的refund package,對自己的case相當沒信心,跟律師事務所簽約一年多之後才送出140
,也只單獨送140,不敢一起送485;送出時我是拿OPT在做Postdoc。當時找的律師是在某
事務所,準備140文件的過程也覺得事務所的人回覆很迅速,到目前為止我都覺得律師處
理得很不錯。
第一個讓我感覺律師的建議可能不見得是值得相信的,是在我轉H1B之後。
由於在140的等待其中,學校幫我申請了H1B,因此2017年5月我轉成了Noncap H1B。由於
H1B允許有移民傾向,因此當時有諮詢過律師,是否可以送485,但律師給了我的答案是,
他們不建議任何人在140有結果之前送485,當時我感到疑惑,所以又反覆說明了一次,我
的狀況,得到的答案仍是罐頭的回覆,他們不建議任何人在140有結果前投485,事後我想
起來這是一個失策的決定,不過有空再分享吧。但既然律師這樣建議了,我也就照做了。
2018年2月得知140通過之後,再次跟同一家事務所簽約,開始著手準備485文件。我的
postdoc合約將於7月結束,因此也就開始四處找工作了。
2018年3月的時候,有幸拿到一家公司的offer,在R&D部門做machine learning與數值計
算。此前我是做計算物理領域,對於各種算法相對熟悉,也熟悉在大型伺服器上的平行化
運算。當時這家公司知道我還沒拿到485 EAD卡,不能馬上上工,也同意我自己找律師辦
O1簽證(我當時的論文數和引用率已非當時博士剛畢業時的等級了)。所以我又跑去跟我
的律師諮詢了,但是律師找出了我的140 peition letter給我,跟我說我必須要找
petition letter上列的A, B, C三大類主題相關工作。因此不願意幫我辦O1,甚至認為我
應該拒絕掉這份offer。這對我來說如同晴天霹靂,因為事實是,我的博後合約夏天就要
約滿,我必須要有下一份工作養家活口。所以我希望有機會跟律師當面聊,打電話去也都
是助理接,只說會安排電話交談,但最終沒下文。
因為時間不等人,一方面公司要等我的回覆,另一方面我的485文件都已備齊,律師已經
準備要送出去了。
此時的我感覺已經滿絕望了,難道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好工作,真的要拒絕掉?
然而事情的轉機在我跟一位朋友通電話後。我的朋友也曾在同一間事務所辦,當時他也同
樣面對了從學術界轉業界的問題(化工轉半導體製程),也問了律師同樣的問題,結果答
案也是一樣,不要動,乖乖在學術界待著。所以這位朋友聽完我的case之後哈哈大笑,說
律師在乎的跟我在乎的可能不同,律師在乎的是我的case能不能順利通過,我在乎的是幾
個月後會不會喝西北風。叫我多諮詢幾個律師,答案可能跟我想的不一樣。
於是我就開始打聽其他的律師了。第一個律師也是一個大型事務所,跟律師談話是30分鐘
要價350,因為時間不等人,我毫不考慮也就付了,結果律師聽完我的case之後,他給了
我兩點建議:1. 他跟我說他完全不覺得我轉去業界會存在任何問題,只要我能夠充分的
論述現在的工作跟我以前所學是相關的即可,而從我的描述中,他認為要論述這件事情並
沒有難度,即使被RFE也不難回覆 2. 他認為我的case辦O1是輕而易舉,公司既願意幫我
辦O1,意味著我未來幾年根本什麼都不用擔心,就算真的因為領域問題被拒,以我現在的
論文數跟引用率,其實公司只要丟EB1-B,通常三個月就有結果了,甚至我自己重丟EB1-A
也可以考慮。有一間公司在背後撐腰,只會讓我選擇更多,死守著那份140不僅會失掉一
份好工作,要是還出了什麼事情,反而會讓我選擇更少,沒理由不去。
聽到這裡,我突然豁然開朗,但我仍不放心,於是又諮詢了第二位律師,簡稱AY(如果需
要知道的請私訊)。
AY口碑不錯,但不是大型事務所,所以所有的過程你都是直接跟他溝通。跟AY談話的收費
更高,要價500,但是不限時間,之後如果找他做,也可以抵律師費,我想了想後,就把
錢付了。
AY看完所有文件之後,打了電話給我,跟我討論我的case。她給我的建議更大膽:1). 她
認為轉去業界根本不是問題,只要我能夠清楚的論述現在的工作和我過往所學有何關係即
可,而在他看來這是不難論述的。2). 他甚至認為我連辦O1都不必要,是浪費錢,因為他
根本不認為我的485會因為領域而有問題,如果公司願意等,我拿485 EAD去上班也很安全
。 3). 如果我真的要辦O1,那也很好,因為這只會讓我選擇更多,進可攻退可守。
經過兩個律師的談話之後,由於他們見解類似,我心中也稍微定了。
本以為故事到此已經結束,不過AY卻給了我一個更意外的建議。
他問我485是否已經送出去了?我說還沒,在我原本的律師手上,已經快要出去了。AY直
接問我,可不可以把485給他做?我心想這也太會拉生意了,我的485律師費都已經付了,
怎麼可能現在跑來給你做? 於是我問她為何要轉去給他做?他問我,我的485要用哪份工
作證明去申請,我說是博後的工作證明,這感覺也比較安全。結果AY跟我說,如果我換工
作,USCIS其實只要一打開電腦就會看見了,根本隱瞞不了,你換了工作,但是485上卻沒
有任何說明,這不是主動招惹RFE嗎?倒不如一開始就在485表明我要換工作,而且在485
上就把同領域的證明做好,這樣不是比較好?
我一聽才恍然大悟,所以我立刻叫我原本的律師停止辦我的485(當然錢是拿不回了),我
鐵了心要把我的485跟O1轉給AY了。
結果AY幫我重弄485,在我原本的offer letter上,也請HR跟我未來的director在上面直
接描述我未來的工作內容為何,跟我的所學有何關係。就這樣,O1跟485出去了。原本對
我換工作百般阻止的律師我也不想再理會了。
最後他的策略也果然奏效,O1在送件後三天就直接批准了,4月份送出去的485也在半年內
就被批准了過程並沒有任何刁難。真的很慶幸當初沒有死守著一個律師,傻傻地聽他所有
的建議。
我當然不是說我原本那間事務所就不好,我只能說大型事務所,一切事情都是像工廠的流
水線一樣,每份文件就是批量生產,如果你的case很單純,當然照著流水線走是不會有什
麼問題的,甚至是一種高品質的保證,但如果你的case不屬於流水線上處理的範疇,要奢
望事務所為你量身定做一個策略是不可能的,這時候如果你還傻傻的抱著他們的意見不放
,可能命運就完全不同了。我很慶幸最終我沒有傻傻的把自己困在流水線上錯失了拿到好
offer的機會。Anyway,每個律師有自己的風格與建議,沒有絕對對錯,只能說在我的
case裡面,我很慶幸後來碰到適合我的AY律師。以上的經驗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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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chere (146.74.94.78), 02/16/2019 04: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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