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I-140人已不在美國回台灣辦理,CP流程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奧莉薇)時間6年前 (2019/03/13 08:27), 6年前編輯推噓1(106)
留言7則, 2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想請問我現在因在辦理I-140(走EB2-NIW,人還在美國),而可能今年5月之後回 台灣一邊工作一邊辦理綠卡事宜,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1. 我若I-140通過,之後是直接人在台灣走CP流程嗎? 會不會還要遞送I-824出去呢? 2. 若我之後在台灣工作比如5年的時間,之後I-140仍有效嗎? 之後走CP會不會被刁難說為什麼 隔這麼久才想走完綠卡之類的問題? 3. 我接下來的工作是不是都要走跟我科系高度相關的工作否則辦理後面階段時會被刁難?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93.125.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52436835.A.5DA.html

03/13 09:37, 6年前 , 1F
1會直接啟動NVC流程,不必824 2一年沒有回應NVC的話,案
03/13 09:37, 1F

03/13 09:37, 6年前 , 2F
件就會被關閉,不可能讓你撐五年
03/13 09:37, 2F

03/13 09:39, 6年前 , 3F
辦了綠卡就是要住美國。不能辦了又拖拖拉拉。你可以辦到
03/13 09:39, 3F

03/13 09:39, 6年前 , 4F
之後辦白皮書請假兩年
03/13 09:39, 4F
C大你好,我爬了之前的文,是不是I-140通過之後就一直有效,想哪時候走CP都可以呢? https://reurl.cc/v0XRj 還有我參考了這個網址的訊息 ※ 編輯: likecook19 (24.93.125.47), 03/13/2019 10:26:44

03/13 10:26, 6年前 , 5F
不是,NVC 通知有簽證明額後要回應,拖拖拉拉 NVC可以把
03/13 10:26, 5F

03/13 10:27, 6年前 , 6F
案件關閉名額收回,就要重新送 I-140申請簽證名額
03/13 10:27, 6F

03/13 10:28, 6年前 , 7F
綠卡有權利也有義務,不可能讓你只享權利不盡義務
03/13 10:28, 7F
文章代碼(AID): #1SY4vZNQ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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