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VAWA文件準備與面試已刪文
這是關於腦進水、眼睛瞎三年後醒來的故事
想知道VAWA是什麼以及需要哪些資料作準備、律師資訊,或單純想聽腦殘眼瞎故事
可以看我前一篇,這篇主要講我正式送出去的文件內容,以及婚姻綠卡I-485如何轉
到VAWA申請下面。
其實這篇文章本來2月就想發了,但當時離婚手續讓我非常焦慮與痛苦,只能用大量工作
來麻痺自己,於是就耽擱了(因為聽證會後我前夫又幹了一些很神經病且算違反法院保護
令的事,他後來被護送我回去拿東西的sheriff警告了,事後有沒有被法院處罰我就沒問
了,也沒興趣知道。當時是四個Sheriff護送我,兩男兩女,每個都穿了防彈背心)。
我當初準備VAWA文件申請時精神非常緊繃,因為12底突然收到婚姻綠卡面試通知,因此我
最好在面試前把資料都寄出去。
由於我當時已經搬出marital residence,所以我自然不會收到USCIS的通知信。前夫也不
可能這麼佛會請律師把信轉給我,是原本幫我辦婚姻綠卡的Jack Sung律師通知我他們收
到這份通知單,Jack Sung知道我的狀況,雖然因為要找離婚律師的因素沒請他一起幫忙完
成VAWA手續,但若不是他我可能現在繼續suck it up、每天苦命幫前夫寫他MPH的作業。沒
拿A+還會被他羞辱(這件事情發生過,他還在修EMBA時某統計作業威脅我幫他寫,只拿
了92分,他很不爽為什麼我沒幫他拿100分。這些資料都還在我gmail檔案夾裡),總之,
Jack Sung算是我的救命恩人之一,我很推這位律師。
由於我的資料都已經轉送到USCIS地方辦公室,面試當天我的律師依然陪同我去面試,細節
後面談。本文簡述我的VAWA文件準備,供大家參考。
VAWA文件準備:
1. 我的律師準備的cover letter,這封信簡述了我的狀況,並在最後條列所有附上的
資料(類似目錄)
2. I-360申請書:這是VAWA申請者要填的
3. G-28:律師代理申請書
4. G-1145:e-Notification of Application/Petition Acceptance
5. $435 VAWA申請費(如果你沒錢支付這筆申請費,可以填I-912要求fee waiver,比
較神奇的是我沒填這份表格,但二月初收到USCIS的收據時,USCIS同時寄了一張藍色的紙
表示 “During our review it was determined that the attached fee was not
needed” 並寄了一張money order把$435退給我,我想這對我的VAWA申請應該是好兆頭吧
?)
6. 我當初I-485的收據,以及面試通知。表示希望把我的I-485轉到VAWA申請下面
7. 我的護照、I-94影本
8. 能證明我前夫是美國公民的資料(他當初歸化為美國籍的證書影本、護照影本,因
為當初K1申請他嫌文件很多很麻煩,東西都是我幫忙整理,所以我都有存檔)
9. 能證明我們婚姻真實性且in good faith的資料:用來一起繳房貸的共同帳戶、我所有
轉帳到共同帳戶的存証、我當初轉了一筆巨款到房貸帳戶下面的證明、轉帳時準備的夫妻
贈與gift letter、房屋的共同擁有warranty deed。家族出遊的共同照片,甚至還有我們
去年暑假一起和Brian Kemp在他州長辦公室握手的合照(我前夫當時被任命為Georgia
State Board的醫療顧問,他一直對於自己成為同行中最年輕的顧問感到很自豪,這也是
為什麼他當初開庭前想庭外和解,因為他有家暴前科後,GBI每年做背景調查後就不會讓
他繼續待在State Board,他以後也不可能繼續擔任這種榮譽職。)
10.證明家暴事實的文件:
a. 法院的保護令文件影本
b. 心理醫生的PTSD診斷書
c. 最初我求助的婦科醫生的醫療紀錄
d. 我前夫爆走辱罵我叫我去死的錄音擋文字轉錄
(這個很麻煩,要特別做certified transcription,而且特別貴。
事後發現其實沒有必要做,因為其他資料已經很充足)
e. 我的Journal,紀錄受虐過程(這部份律師有稍微去蕪存菁,因為太長的內容
移民局沒那麼多耐心看)
f. 他所有發神經時寄給我和他妹妹的簡訊與email存檔,證明他叫我去死、用
各種髒話罵我、威脅要不聽他話就要遣返我出境,以及叫他妹妹滾遠一點不准
接觸我、也不准他妹和我說話(這部份真的很感謝他妹私底下提供證據)
g. 他手寫的道歉信,裡面提到他失控以及他認為已婚婦女不應該自己去電影院、
餐廳、百貨商場,以及我不應該用google review和yelp等social media,因為
這些都是dark side of internet。總之他會爆炸想揍我都是我的錯
(他真的這樣寫,他甚至在法院公聽會時當面和法官表示:用google review就是踏入
the dark side of internet且使用者會失去自我判斷能力。
法官爺爺當場回他說:我以為這年頭你們這些醫生、律師都很仰賴google review做
生意………然後他的律師居然也點頭了 lol
另外他當天也在法庭上說「太陽馬戲團就是一群穿著內衣的人跳來跳去,不懂為什麼我都
結婚了還要去看這種東西」 = =")
11. 我親友的證詞:因為我當初狀況很混亂,去年10月底開始對外求助後,先是找很
熟的朋友聊,想確認我的狀況到底算夫妻吵架?還是他真的有問題。因此前後總共有五位
親友(幾乎都是認識我前夫的)寫信簽名支持我的家暴事實,
證人包含我美國堂弟,我三位medical doctor/PhD朋友,以及我家暴中心的advocate
律師表示這些信一定要清楚描述發生過的事情細節,並且找人公證
(UPS和一些銀行現在都有公證人,價格不貴)後簽名。這些信都是正本而非影本
這些信花了我親友很多時間,我真的非常感謝他們的幫忙 QAQ
12. 我的宣誓書,表示我品格端正沒有不良行為與歷史
13. 我的台灣與美國的良民證。台灣良民證我拜託我父親去幫我申請(因為我手上的
良民證都是快一年前申請的,不夠新鮮),美國的則是去任何一間警察局,一份$8-15美
元不等(不同警局售價不同,但資料一樣 ORZ||||)
所有文件和證據集結起來,超過200頁……全部單面影印的話比我的博士論文還厚
(謎之聲:明明就是你的論文太薄......)
I-485面試:
我原本的婚姻綠卡面試是1月底,我的VAWA申請是在面試前三天用快遞寄出。面試當天由
我的VAWA律師陪同出席,律師事前就和我說了,我前夫有可能會出現,如果我前夫出現在
USCIS地方辦公室,這部份不違反保護令,坦白說因為這樣當天我非常緊張,我很怕看到
他,緊張到吃完早餐後還吐了。不過他沒出現……
之後面試,我律師開門見山就說明我的情況,並給了面試官一份我的VAWA申請書影本。面
試官是一位中亞裔面孔的中年男子,態度非常專業和善,他稍微翻了一下資料後,拿了我
的資料去問他的主管,大概過了五分多鐘他才回來。然後面試官表示今天還是繼續面試過
程,於是把所有傳說中I-485會問的問題都問了一遍,我也一一回答並簽名畫壓。這中間
過程面試官曾表示遺憾,並對於我的遭遇感到抱歉。完成之後,面試官表示他會把資料都
依照規定送上去。
離開前,我的律師又拿出「第二份VAWA申請影本」(第一份影本面試官收走了),詢問面
試官是否能在該影本上蓋章,證明我們來過這次面試,東西也被面試官收走了。面試官爽
快表示沒問題,拿出一個特別的印章在律師的副本上蓋章,並簽上日期。坦白說看到這一
步驟我真的覺得我的律師很專業,我真的沒想到可以用這種方式代替「收據」
至於以後我還要不要再去USCIS地方辦公室面試一次?
律師表示看USCIS決定,有可能因此我就不必再跑一趟。
但也可能我需要再度出席,去補一些資料(這個就等以後再說了)
VAWA要等很久,如果我符合其他綠卡申請資格,可以同步申請嗎?
Ans: 可以。我的律師在面試當天就和我說,她認為我應該試著同步申請NIW,她說不是她
對我的案件沒有信心,而是VAWA現在真的可能花到2年才完成,她認為我同時申請NIW對我
應該比較有幫助。
於是我在離婚忙完後,聯絡VC,表明我的狀況。VC大概花了兩天才回我(我猜他們在研究
我的案例,並把我過去沒完成的檔案調出來),並表示我的VAWA律師說的沒錯,EB2-NIW
確實可以同步申請。可能因為我這次找VC時citation快破200了(我知道和很多板上神人
比,我這個引用數真的弱到不行,但對我們重工業來說已經算夠用了QAQ),所以她幫我
打了一點折,而且我先前沒遞出的NIW案子的credit可以拿來這個案子用(開心)。
但由於疫情緣故,我NIW準備速度奇慢無比……ORZ
現在只希望暑假能把東西都送出去QAQ
關於離婚律師這件事:
離婚律師真的好貴,我從頭到尾只花了不到一萬塊算便宜了。曾看過一個數據說美國平均
花兩年完成離婚。至於我,包含申請保護令、出庭、之後的settlement,只花不到三個月
,根本神速。我真的很感謝我父親當初知道我狀況後,馬上匯了一筆錢給我應急
(因為我原本的錢幾乎都投進共同帳戶以及共同房產中了)
BTW,我的settlement只要求把我的東西與買房子的錢拿回來,沒和前夫要半毛錢
(我也不屑要)
關於家暴這件事:
由於我半年前分享的文章被很多人看到,輾轉也認識了一些正處於家暴(或疑似家暴)情
況的人,這些案例分佈在美國各地,唯一共通點就是太太都是東亞人。其實除了一個有明
顯動手(婚內強暴到太太流產)外,其他的比較屬於精神暴力甚至恐怖情人。
(如果你周圍的人有類似的狀況,拜託請鼓勵他們盡快去附近家暴中心)
婚內強暴那個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雙方是朋友介紹,婚後太太才知道先生有搶劫
前科(那位紅娘朋友知道但沒和女方說,到底什麼朋友?),然後結婚不到三個月就逃出
來了。當然這中間別說共同帳戶,連共同生活的證據可能都很薄弱,不但很難證明婚姻真
實性,更慘的是這位太太當初是跳機留在美國打黑工,英文能力似乎也不是很強,不但沒
有合法身份,更沒有強大學歷幫助她找工作。除了建議她趕快去找當地的家暴中心外,我
真的也幫不了忙,我甚至直接建議她盡快透過法律服務單位把婚姻結束後就回國,因為在
美國她不但身份不合法、手上沒有錢,也很難在當地找到能好好養活自己的工作
第二個案例是亞洲名牌大學畢業的女生,畢業後工作沒多久就和美國大兵陷入熱戀,懷孕
帶球來美國結婚。各種手續都申請了、身份合法,但生產前就發現先生怪怪的……包含吵
架後會命令太太去睡廚房的儲藏室(當時她快生了)。另外還有很多很鄉土劇的事情,但
因為有小孩且小孩還不滿一歲,太太也沒有工作,以及怕先生被捕,所以遲遲不敢去家暴
中心,等到想去的時候家暴中心已經因為疫情暫時關閉了。這位太太先前不去家暴中心的
主要理由是:怕先生被捕,這樣之後她先生未來退伍就無法加入law enforcement(說真
的,我並不希望這種人成為執法人員好嗎?ORZ)
這位太太最後一次和我通話,表示他們夫妻感情又回溫,加上家暴中心暫停開放,於是
她決定和小孩繼續待在先生身邊。我也無法說什麼,只能祝福她,祈禱不會有事
第三個案例有可能是目前最幸運的,夫妻生活不富裕但都有綠卡,雙方都有工作,只是
他們有稚齡小孩讓狀況變複雜。
這個案例中的先生有嚴重的情緒問題,包含吵架時會用力丟東西把牆砸出洞、把太太的手
機砸壞、打電話去恐嚇和太太話說得比較多太太的同事(完全沒有外遇事實)、威脅太太
如果離開就開槍殺人並自盡(目前已經鬧到鄰居報警介入,並把先生的槍先收起來了)。
這位太太是目前和我聊天的幾個案例中,敘述事情最清楚,也最明確知道要做什麼來保護
自己和小孩的人
總之,踏入這個領域後就發現鬼故事很多。也因此看到那篇男友有家暴歷史還想辦K1簽證
的文後,不免雞婆希望那位施主可以三思而後行。
(當然也可能真的是我雞婆,說不定是強尼戴普遇上瘋婆娘這種狀況,那就另當別論)
當然我也沒資格去說別人,當初我也是腦進水、瞎了眼。
不過承認自己一時腦殘眼瞎,總比賠上一輩子來得好。
仔細想想,我之所以當初可以瞎眼瞎得這麼徹底,大概也和我成長於情緒勒索的環境有
關。我母親很愛我,我也很愛她,但她真的有很嚴重的情緒控管問題,情緒勒索、突然莫
名亂發飆事後又道歉…etc.,根本是我成長歲月中的日常生活。所以當我前夫還沒原形畢
露時,那些旁人眼中的「徵兆」對我來說似乎太「正常」,殊不知是我太習慣「不正常」
,不過這些和移民版已經沒太多關係了,就留給我和我的心理諮商師吧!
祝大家一切順利,平平安安、健健康康。以上資訊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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