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N400申請資格和地址問題
各位版友好,有一些問題想請教
小弟最近剛拿綠卡滿五年準備線上填寫n400然後送出
但遇到了一些問題
我是2017.1月拿到綠卡,這五年之中我都沒有離境超過半年
但本身在在台灣念碩士從2016.9到2018.6
然後在2018年8月入伍去當兵到當到12月(當兵前有入境美國,確保不超過180天)
結束兵役後在2019.1入境美國
一直到現在只有中間2019.12底時有回台灣過聖誕節20天後就回到美國
在那之後就待到美國沒有離開過
在填表時遇到了居住地址的問題
從2017.1到2019.1之間 我是有美國地址的,但是基於我在台灣念書還有當兵,
我是該填寫我在台灣的地址還是美國的地址?
我如果放上台灣地址,系統會跳出警示表示我會有連續住的問題且需要補件且有可能會延
長審理時間
(我可以提供內政部的出入境紀錄和海關章)(但系統提示需要n-470,可能為我有兩年的台
灣地址)
(不補件的話還是能繼續,但不知道會怎樣)
如果我放上美國地址,系統就不會有警示
(但怕之後會有問題,可能移民官會有疑問)
誰都不想被延長審理,所以不知道填哪個才好
在拿綠卡之後最長離開美國的時間是176天,那段時間是還在唸碩士但是寒暑假都會擠時間
入境美國
暑假在美國待好待滿,寒假則是待1-2個禮拜
另外一個問題想請教版友的是我2017和2018都只有在美國待不到很長的時間(就寒暑假)
雖然我沒有離境美國超過180天,可是我真實待在美國的天數其實也不是太多,這樣會有問
題嗎?
是說要看一年內有沒有離境超過180天,還是每次離境不要超過180天就好,應該是後者,但
我總是有點抖
還是其實是前者?
住滿30個月, 符合
拿綠卡滿五年, 符合
每次離境不超過180天 符合
不知道這樣的條件是不是已符合及公民的資格?
總之問題有點多有點雜,還希望版友耐心看完跟替小弟解答
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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