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i-751相關問題請教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睿智))時間1年前 (2022/05/28 20:33), 編輯推噓1(106)
留言7則, 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感謝各位版友強大的資訊 我的簽證狀況: 2019/08/16 以K1簽證入境美國 2020/10/6 婚姻綠卡面試通過 兩年綠卡2022/10/6到期, 目前持有兩年綠卡,今年10/6到期,7/8可以遞出i-751轉十年綠卡。但卡在7至9月間想回 台灣,目前想法是先回台灣,9月從台灣回來後再寄出i-751。本來也有考慮7/8馬上遞件 ,收到NoA後再回台灣,但爬文看收到NoA的時間一到六週不等,難以預估何時可啟程回台 。又怕若需要按指紋,人在台灣會錯過biometric按指紋的時間。 想請教: 1. 看到有些兩年轉十年綠卡的人不用按指紋,有些人要按。請問有什麼要件知道自己需 不需要補按指紋嗎? 若能確定我不用按指紋,就希望能7月初遞件後再回台灣。 2. 假設較晚遞件(仍在綠卡過期的10/6之前),綠卡10/6過期後才收到NoA,是合法的嗎 ?(10月後沒有出國的計畫了) 3. 婚姻真實性證明需要未來的房屋租約嗎?我跟先生與六個月寶寶目前租屋,租約到 今年7/29而已,預計7月初會跨州搬家。共同居住證明需要提供我們今年8月以後的租約 以證明我們未來還會一起住嗎?還是主要是提供過去的租約,證明我們過去有一起住即可 呢? 4. 7月初跨州搬家後遞出i-751,搬家後需要填AR-11嗎?還是i-751直接填新地址即可? 感謝各位的閱讀與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143.241.136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53741219.A.C1A.html

05/28 23:38, 1年前 , 1F
時間到就遞件,按指紋來不及可以改期。
05/28 23:38, 1F

05/28 23:40, 1年前 , 2F
所以文件證明以當下的事實為主,不要填未來地址。
05/28 23:40, 2F

05/28 23:45, 1年前 , 3F
除非你要等到搬完家後再送件,這樣仍就要填AR11,但可以
05/28 23:45, 3F

05/28 23:46, 1年前 , 4F
降低文件被寄到地址的風險。
05/28 23:46, 4F

05/28 23:46, 1年前 , 5F
*寄到舊地址風險
05/28 23:46, 5F

05/29 02:34, 1年前 , 6F
我會備齊文件填新址,新舊租屋證明都附上,8/1遞件。板上
05/29 02:34, 6F

05/29 02:34, 1年前 , 7F
很多轉址失敗的例子,風險很大。
05/29 02:34, 7F
文章代碼(AID): #1YaXQZmQ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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