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H4 副申請人485 131 pending 返美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哥愛a741085)時間8月前 (2023/08/18 10:35), 編輯推噓3(300)
留言3則, 3人參與, 8月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achung7 (哥愛a741085)》之銘言: : 各位早 : 不好意思想再麻煩大家幫忙一下, 應該不是第一次有人跟我有一樣的問題, 但一直找不 : 確定的資訊,律師目前也半失蹤沒有提供有用資訊, 所以只好再發文請各位見諒, 如果 : 需要任何其他資訊我也可以提供, 謝謝 : 背景 : -原visa - H1B and H4 : -主副申請的I-140/I-131/I-765/I-485是2月底submit的 : -副申請人的I-485停留在蓋完指紋(四月) : -副申請人八月有拿到I-765工卡(沒有AP combo) : -副申請人的I-131八月時有顯示更新指紋(八月) : 副申請人(太太)十月初離境返台後主申請人 I-485 approved(10月中,收到時人在境 : ), 但副申請人的I-131跟I-485都還pending : - 年初投完I-485後有跟律師討論I-485 及I-131 pending要如何出境及返美, 當時結 : 是如果485通過就用綠卡返美, 沒通過則用H1B跟H4入境, 應該不會有問題, 但當時忘記 : 慮到目前的情境就是主副申請人要是沒有同時通過的話可能會有問題 : 我的認知是我的I-485通過拿到綠卡後我的H1B就會失效, 我的H1B失效也會導致H4失效, : 所以我太太(副申請人)就會無法使用H4入境 : 問題 : Q1 目前這個情況的話, 副申請人I-485跟I-131還有被approve的可能? : Q2 如果太太想回美國, 有什麼建議的合法管道? : Q3 如果I-485跟I-131最後都沒有approve, 未來如果太太想要回來美國的話, 有什麼方 : 是合法的? 有file過AOS的話還能使用ESTA或甚至是B1? : Q4 目前除了等之外, 是否有什麼行動可以採取? : Q5 如果未來有機會採取任何行動, 會是什麼時間點? : 再麻煩各位了 謝謝你們 謝謝大家之前的幫忙。三個月前太太終於幸運地等到了綠卡回來美國相聚,跟大家更新一 下後續(抱歉拖了有點久),也給之後遇到同樣問題的人留下一點資訊。 不好意思有點中英文混雜,敘述也有點亂,峰迴路轉我已經盡力整理了,再次謝謝這個版 的家長們。 重點跟結論就是:沒有AP(I-131)無論如何強烈建議不要出境,如果真的必須要出境AP(I- 131)可以試試看request i-131 expedite。 I-485 pending時有valid的H visa是可以出境而不會被deny的(見以下官方說法)。但” 理論上”綠卡通過後H1後失效,H1失效後H4也會連帶失效。但問題在於H1的失效不確定是 不是會一段時間後自動發生還是需要有人去特別操作。之所以說理論上是因為如果會自動 失效,那我太太的H4應該失效而導致I-485被取笑。這部分資訊跟細節不明確,我們可能 是純粹運氣好才躲過。 Leaving the U.S. once an I-485 has been filed is淸enerally considered an aband onment漑f the application underꀸ CFR Ꜳ45.2(a)(4)乸nd will result in automati c withdrawal of the pending application UNLESS the applicant(s) are currently in H, K or L澵tatus嘢R孭dvance Parole has been granted to each traveler. The travel outside of the United States by an applicant for adjustment of stat us who is not under exclusion, deportation, or removal proceeding and who is i n lawful H-4 or L-2 status shall not be deemed an abandonment of the applicati on if the spouse or parent of such alien through whom the H-4 or L-2 status wa s obtained is maintaining H-1 or L-1 status and the alien remains otherwise el igible for H-4 or L-2 status, and, the alien is in possession of a valid H-4 o r L-2 visa (if required). 另外I-131是有明確說會denial upon departure(This is not a cause for concern, be cause the denial has no impact on your existing H, K, L or V visa, existing ad vance parole document or pending green card application.)迌ㄨL我太太的I-131沒 有被denial,一樣是在拿到綠卡後才case closed 關於律師 這個灰色地帶的情況不應該或是不太常發生(就是主申跟副申案例分開),多方詢問後發 現大家的意見跟建議超級分歧,例如也有人不知道有valid的H visa是可以出境的,見上 官方說法。 公司合作的律師(ogle**** D******)某段時間回覆很慢,然後說要研究也沒有下文,追 問後又研究了幾個月後說他沒有明確答案。 想問問看其他建議所以有寫信給一些律師事務所或是到像Avvo之類的平台問,有的律師好 兇,收費都蠻貴的,consultation fee 15分鐘最便宜的要$20起跳,最高有$200的(15分 鐘)。 最後公司請的律師終於提供了一些想法 1.繼續等 2.嘗試用H4入境 討論後,決定要H4回來(我其實自己是不是很確定H4回來到底好不好,最大變數看入境官 員系統會看到什麼跟他們會怎麼處理) 同時我有寫信給國會議員,請他們幫忙inqury,一個禮拜後居然就case transfer to ano ther office]驚),又等了大概兩個月後case就過了。 —— 我們猜之所以我跟我太太的case被分開是因為我I-140 PP有被RFE但我快五個月後才自己 發現,然後才聯絡律師請他處理....會這樣是因為concurrent後一個月就去蓋了指紋,不 知道為什麼當時誤以為能蓋指紋代表I-140已經審核過了就沒有去追蹤I-140的狀態,那時 候可能就導致File Separation(derivative’s I-485 Pending Due to File Separation ) — 官方說2022開始要減少發combo,這樣可能可以讓EAD快一點發,我太太跟我都有拿到沒有 AP的EAD卡,如果有人好奇非combo卡的AP到底長什麼樣子的話,就是一張紙加一張照片( 有個朋友居然收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7.77.205.106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92326105.A.5F1.html

08/18 21:53, 8月前 , 1F
恭喜!謝謝經驗分享~
08/18 21:53, 1F

08/19 05:50, 8月前 , 2F
推推
08/19 05:50, 2F

08/25 05:10, 8月前 , 3F
恭喜!感謝分享~
08/25 05:10, 3F
文章代碼(AID): #1atjZPNn (Immigration)
文章代碼(AID): #1atjZPNn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