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日本的校園霸凌現象

看板JP_Custom (日本文化)作者 (綁上蝴蝶結吧^﹏^)時間16年前 (2008/12/28 21:37), 編輯推噓5(5023)
留言2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關於霸凌與排擠的問題  其實已經存在我心裡很久了 小時候經歷過的一些創傷 讓我至今還在思考著:究竟是為什麼? 我個人絕對不容許有欺凌的事實發生在我週遭 所有的暴力事實都是不容許的  不管是個人行為或糾眾 這一點無庸置疑 我相信大部分人的看法都一樣 可是現在有一個情況--排擠 它往往伴隨著霸凌而來 可是倘若是單純的排擠 而非言語及行動上的暴力 算不算是霸凌行為的一種呢? 首先爲了區分霸凌與排擠 以下我列舉出一些情況 1、你很討厭A,所以你不理他。 2、你跟B都很討厭A,所以你們兩個都不理他。 3、你跟全班同學都很討厭A,所以全班都不理他。 4、你很討厭A,所以你叫B不要理他。 5、你很討厭A,所以你叫全班同學都不要理他。 這些行為是否能夠清楚的被定義? 在包含惡意與否、個人與群眾的分別下 定義是否有所不同?  這是我想知道的 不論是自然形成的或是煽動所造成的 在"不理"的過程中 無可避免的就是忽視、冷漠 這些又該如何被定義? 有沒有一把尺可以精準的衡量呢? 我在這個討論串的其中一篇推了文(回應另一位板友的推文) 想釐清這個問題 可是卻遭到誤解 所以想藉此澄清一下 在這裡 沒有人想將暴力行為合理化 只有探討人際關係種種問題的想法 我真的想知道: 如果有人只因為"我不理他" 而痛苦尋短 是否就代表那是我的錯 而我不應該"不理他"呢? 在校園中有那麼多心靈脆弱的孩子 是不是連一點點排擠都不應該存在呢? 我想知道以後我該不該教導我的孩子 【如果你討厭一個人 也不可以表現出來】 還有 是不是這麼做就能夠完全杜絕校園霸凌? --                          かなわずも 失くすことのない                         あの日おぼえた小さなざわめきも                            ゆらめいて輝き増すように                                  日々を泳いだ                          もうすぐ 君に逢いにゆくか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8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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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表現不表現出來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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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出來的程度才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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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交情如何 過度冷淡都會傷到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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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教唆其他人就明顯是錯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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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漠視或迴避也是排擠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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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暴]與[和]的線上,排擠這行為是一種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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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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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可以在加一個條件:因為聽從某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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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進行排擠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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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模糊在於因為過度漠視就某些層面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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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也是一種變相暴力,但這本身又不能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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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上定義的暴力,而且每個人對這種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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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視的感覺也不盡相同,以我來說,你不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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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是你排擠我我沒差,只要不要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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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隨便你,但對我是這樣別人可能就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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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不知道在回什麼,總之如果只是單純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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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擠行為只能說他與暴力的界線本來就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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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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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門學問,人際關係要做到恰到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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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做到讓對方知道我很討厭她,甚至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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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好奇我對她的態度,但是我還是可以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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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說有笑,君子之交。同事主管我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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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社會,學會一件是「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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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這太厲害了吧 讓對方知道你討厭他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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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唯持君子之交?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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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話,可能會教孩子試著不去討厭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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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現象要討論起來 可以是一本論文了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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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Lu4FWH (JP_Cus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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