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一些感觸

看板JP_Custom (日本文化)作者 (變態去死啦)時間15年前 (2010/02/09 21:00), 編輯推噓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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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戰後德國做了什麼.....(若違反板規請板主刪文) 一、對於因反對納粹的人種、信仰、世界觀而慘遭迫害的犧牲者所做賠償 1952年:西德與以色列簽訂「ルクセンブルク協定」 根據此協定,遭納粹迫害的猶太人,西德總共賠償: 居住於以色列的猶太人30億馬克、其他地區的猶太人4億5千萬馬克 (此金額於1988年賠償完畢) →要注意的是,西德對於以色列政府的賠償,並非國家賠償, 因為納粹殺害6百萬猶太人時,以色列這個國家尚未存在, 而是對於猶太人個人與猶太人集團(猶太民族的國家)的賠償。 1956年:連邦補償法 賠償對象是遭納粹迫害的犧牲者,賠償金以年金的方式支付, 但限制於居住於西德(包含舊西柏林)的住民。 →即使是西德住民, 所謂的反社會份子(如同性戀、遊民、妓女)、吉普塞人被排除於賠償對象之外, 因而遭到許多批判。 1950年代後半: 上述1956年連邦補償法為屬地主義,賠償對象不包含西德之外的居住者, 因而西德與西方陣營的國家,國與國間交涉,分別簽訂協定, 賠償金總額達10億馬克。 1961-72年: 西德與東歐四國(舊南斯拉夫、捷克、匈牙利、波蘭)簽訂協定, 賠償對象包含遭納粹人體實驗的被害者, 賠償金總額約1億2千萬馬克。 →p.s.雖然這些賠償金是交給各國政府,但與以色列的情況相同,均非國家賠償, 而是戰後補償。 1993年德國財務省統計戰後賠償金額:總計317億4200萬馬克 包含: 連邦補償法:710億4900萬馬克 連邦返還法:39億3300萬馬克 與16國間的包括補償協定:14億馬克 各州補償:22億1700萬馬克 苛酷緩和最終規定:6億4400萬馬克 其餘補償:78億馬克 今後預估支付金額:1222億6500萬馬克 1990年:東西德統一 1990年東西德統一前,東德以自己並非繼承納粹政權的國家,拒絕賠償, 東西德統一後的「德國」,賠償問題也面臨了新課題。 1992年: 波蘭被害者救濟基金,總共賠償5億馬克。 1993年: 二戰對蘇戰場的俄國、白俄羅斯、烏克蘭三國,遭納粹迫害的賠償, 賠償金共計10億馬克。 二、對於戰爭期間納粹占領地居民遭納粹強制勞動的被害者所做賠償 2000年:設立「記憶‧責任‧未來」基金會 此基金會性質為半官辦民,http://www.zephyr.dti.ne.jp/~kj8899/deutsch.html 隔年起開始支付補償金,金額總額達100億馬克 三、對於從軍慰安婦被害者所做賠償 1993年:柏林舉辦的國際研討會提及慰安婦問題 詳細賠償與金額有待各位先進補充... =========分格線========== 納粹戰爭犯罪的制裁: 1945-1946年:紐倫保軍事審判 納粹政權最高指導者的希特勒,與宣傳部長、親衛隊指導者均已自殺,無法起訴, 遭起訴的24位納粹政權高官中,12位遭判決死刑。 (死刑判決包含當時失蹤的希特勒秘書,後確認已死亡) 1945年:波茲坦協定 參與納粹黨活動者,公職、準公職、民間大手企業要職一律追放,不得任命。 1958年:納粹犯罪追及中心成立 整理、保存納粹犯罪相關的大量資料,擔負起訴納粹犯罪起訴的中心任務, 1992年為止,納粹犯罪的起訴達10萬件以上,其中6500件遭判定有罪。 (參考2008年很紅的電影『為愛朗讀』) 1965年:西德刑法謀殺罪時效為20年,納粹戰犯面臨免起訴的問題 →西德連邦議會凹說,時效算法應從1949年西德政權建立時起算,時效為1969年 1969年:納粹戰犯再度面臨免起訴的問題,刑法改正法 →議會修法時效延長為30年,時效為1979年 1979年:刑法改正法,廢止謀殺罪的時效 →贊成255票vs.反對222票,廢除時效成立 →最近一次遭起訴的納粹戰犯是2009年10月,當時高齡89歲的John Demjanjuk (烏克蘭基輔出身,被納粹抓去當集中營警衛) http://www.timesonline.co.uk/tol/news/world/europe/article6938197.ece =========分格線========== 其餘相關法律: 刑法130條:否認納粹政權屠殺猶太人的言論,視為犯罪 刑法第86條:違反憲法的組織,與其宣傳資料的散佈,視為犯罪 →例如:納粹黨章Hakenkreuz,禁止公開 納粹的宣傳電影『意志的勝利』,禁止播放 =========分格線========== 同樣的,德國也有類似日本右翼歷史修正主義者的主張。 可參考1986年, 由歷史家Nolte與社會學者Habermas之間引起的歷史家論爭(Historikerstreit) Nolte的主張如下: 1.納粹對於猶太人的屠殺,並非納粹自身的責任, 而是當時迫於共產主義國家威脅的預防行為。 2.雖然納粹屠殺了幾百萬猶太人,但歷史上哪個國家沒有屠殺過人民? 既然大量屠殺是歷史的事實,德國與其他國家並沒什麼兩樣。 3.德國居於歐洲中央,面對來自西方與東方的威脅,須不斷抵抗, 大屠殺是抵抗其中的一環。 4.猶太人本有反抗納粹的陰謀之說。(暗示此為遭屠殺之因) 以上,Nolte的說法可說是典型歷史修正主義。 對照日本右翼的政治家、評論家的言論與著作,其實沒有多大區別。 (Habermas與其他歷史家對Nolte的反論懶得寫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36.206.53

02/10 00:59, , 1F
專業推 我以為來到德國版@@a
02/10 00:59, 1F

02/10 07:21, , 2F
分隔線才對
02/10 07:21, 2F

02/10 14:56, , 3F
西德對於以色列政府的賠償,並非國家賠償→對這點感興趣
02/10 14:56, 3F

02/10 14:56, , 4F
因為戰後對台灣人的賠償 以及儲金問題 很多討論都圍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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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4:57, , 5F
什麼台灣被中華民國拿去 所以怎樣怎樣 不然就是說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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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14:58, , 6F
民國戰後沒有積極跟日本要等等...不然就是說團體太多
02/10 14:58, 6F

02/10 14:58, , 7F
太雜亂沒有單一窗口 所以怎樣怎樣...西德不知道怎麼做?
02/10 14:58, 7F

02/10 14:59, , 8F
日本政府就是很多藉口啦...我到現在還是很不爽台籍日兵
02/10 14:59, 8F

02/10 15:00, , 9F
只拿120倍賠償...是把台灣人當乞丐膩
02/10 15:00, 9F

02/10 16:41, , 10F
也許跟簽訂戰後處理條約的時點有關吧...1952年KMT已經被
02/10 16:41, 10F

02/10 16:44, , 11F
打到落花流水 深怕失去中國代表權 放棄求償的約也簽下去
02/10 16:44, 11F

02/10 20:49, , 12F
上面這句話...只能說是蔣中正自己放棄的。中共也放棄。
02/10 20:49, 12F

02/10 20:49, , 13F
中國分裂成兩個國家,兩邊當時的最高領袖都放棄了,事後才要
02/10 20:49, 13F

02/10 20:50, , 14F
索賠,個人認為台灣這邊應該要找蔣先生負責吧.........
02/10 20:50, 14F

02/10 20:51, , 15F
已經簽約放棄的事情,事後才要反悔,那日本也可以改掉憲法
02/10 20:51, 15F

02/10 20:51, , 16F
第九條,再次恢復侵略的權利,不是嗎?
02/10 20:51, 16F

02/10 20:51, , 17F
(強調:我沒說戰爭好,也沒說日本沒錯,也沒說台灣人活該喔)
02/10 20:51, 17F

02/11 00:06, , 18F
ㄟ 日本現在最擁護憲法九條的 應該是共產黨吧 XDD
02/11 00:06, 18F

02/11 09:49, , 19F
嗯,起碼一般百姓幾乎沒有聽過說要恢復的(問卷調查)
02/11 09:49,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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