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隱形眼鏡
看板JP_Custom (日本文化)作者chalie740305 (亡靈覺醒)時間14年前 (2010/12/13 08:46)推噓5(5推 0噓 5→)留言10則, 4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Filippo (春天賞櫻)》之銘言:
真的覺得台灣隠形眼鏡應該像日本這様嚴格控管,無論是配戴者或是品質,
在日本硬性規定 18歳以上才可以戴隠形眼鏡,而且還得先帶保健卡去看眼科拿醫生
處方箋,醫生會詳細的指導正確配戴方法以及観察你適不適合戴,
像這種這麼貼近脆弱的眼球,影響眼睛那麼大的東西
,謹慎管理比較好,像台灣只要到眼鏡行隨便量個度數(甚至都沒量)就可以買了,
而且鮮少有店家會指導正確配戴方式,也不管你適不適合戴,加上沒管制
品質不一沒保障,因而感染,角膜問題,鏡片破裂... 等,要知道眼睛是要用
一輩子的,而且眼睛細胞死亡是不會復原的,真的不能不注意。
而且我覺得這不是文不文化的問題、即使是文化、難道就不能去蕪存菁嗎?文化本來
就應該隨著時代而改善進歩,現代法律制度,生活用品很多都是
外國文化,照你的説法,現代女性是不是還要裹小脚?
煮飯還要燒柴?再不然原住民獵頭文化要不要改?
國家之間本來就可以互相學習的,學習優點,改善缺點這様國家社會進歩,
人民才會幸福。
再説有很多事物牽連大衆安全與福利本來就應該用法律或公權力
加以規範了,不能説沒害到人就都是個人自由,像你下載mp3
難道不能管束?吸毒危害身心以及社會安全不能約束?
再説在台灣吸毒(大麻)也不算違法,持有販賣才是違法的。
再説民衆普遍對隠形眼鏡認識有限,産商與政府
本該嚴格控管,政府本來就該扮演像父母及老師的脚色,
教導大衆以及為大衆福祉,安全著想了。
而且荷蘭也只有吸食大麻是合法的、其他毒品仍是
違法的。
: 如果不符合板旨就請刪了沒關係
: 其實我覺得各個國家法律制定都有其文化歷史背景因素
: 要說哪個國家做的實在什麼的這個實在是難以下定論
: 就舉英國的騎腳踏車戴安全帽跟荷蘭的吸毒不犯法作例子好了
: 英文政府也有幾次有思考過旗腳踏車到底要不要強制性戴安全帽
: 結果每次風聲一放出就會遭到民眾大聲的反對
: 她們認為如果連這點選擇的自由都沒有
: 那乾脆規定行人也要戴安全帽好了
: 因為不知道哪時候會有車子衝上人行道
: 荷蘭也是...
: 大家都知道的她們吸食很多種毒品並不犯法 (不過販毒是違法的)
: 因為這是個人的"自由"
: 這些例子都是一個中心思想
: 你要害死自己是你的自由,不過害人就是違法
: 日本政府就是完全以規定來箝制民眾的很標準的例子
: 像之前從台灣韓國風行到日本的提款機詐騙電話事件
: 日本政府的解決之策就是規定銀行在提款機加裝電波干擾器讓大家不能講手機
: 而不是加強取締那個源頭還有加強宣導
: 還有規定幾年一次要進行的昂貴車檢
: 結果大家乾脆就去買新車還比較省錢省事
: (這是促進經濟? 不過想想這又耗費了多少地球資源...)
: 而這種政府到底該不該把人民全部當作傻子看還是要尊重個人的自由
: 本來就是每個國家不一樣的風俗民情
: 拿出來討論是個很不錯議題 不過說哪裡做的對哪裡做的不對這個大概永遠也沒有答案
: 即使我個人覺得能活在有選擇自由的國家是很好的事情
: 原PO如果覺得不好 也是你的自由呀 (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9.35.178
※ 編輯: chalie740305 來自: 211.9.35.178 (12/13 08:46)
※ 編輯: chalie740305 來自: 211.9.35.178 (12/13 09:09)
※ 編輯: chalie740305 來自: 211.9.35.178 (12/13 09:38)
※ 編輯: chalie740305 來自: 211.9.35.178 (12/13 12:05)
推
12/13 12:06, , 1F
12/13 12:06, 1F
推
12/13 13:07, , 2F
12/13 13:07, 2F
→
12/13 13:40, , 3F
12/13 13:40, 3F
推
12/13 13:40, , 4F
12/13 13:40, 4F
→
12/13 13:41, , 5F
12/13 13:41, 5F
推
12/13 14:54, , 6F
12/13 14:54, 6F
→
12/13 14:54, , 7F
12/13 14:54, 7F
→
12/13 14:55, , 8F
12/13 14:55, 8F
→
12/13 14:57, , 9F
12/13 14:57, 9F
推
12/13 15:06, , 10F
12/13 15:06, 1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JP_Custom 近期熱門文章
PTT美食旅遊區 即時熱門文章
7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