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談購屋尚未簽約 取消違約金問題

看板Japan_Living (日本生活)作者 (日落)時間10年前 (2016/02/22 18:14), 10年前編輯推噓10(10037)
留言4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不知道在這邊問合不合適, 文略長,麻煩好心版友解惑,謝謝! 認識的長輩想去日本購屋生活, 從一月開始跟仲介透過email及line談一間老房子, 之前也已經付10%房價以及50%的仲介佣金當訂金, 甚至跟仲介約好簽約日了 問題是這過程中長輩都還沒親眼看過房子……!! 上週五第一次看屋之後也請人幫忙匯尾款了, 本來以為一切塵埃落定, 沒想到長輩昨晚突然跟仲介說: 房子比想像中偏遠又不便,決定不買了! 仲介當然很生氣震驚, 說除了訂金當違約金之外, 賣家有可能要求“損害賠償”,這部分要跟賣家討論才知道, 因為這段期間本來有機會賣給其他人 「最好的辦法是先買下等轉手賣人」, 剛剛又說:「還沒跟賣家聯絡到, 一旦說要取消恐怕就是損害賠償之類情況」 今天長輩已經跟台灣這邊銀行要求止付了, 因此尾款不會匯出,還沒跟仲介說 現在長輩夫妻還在猶豫到底要不要買這間房子 如果要買=> 得回台灣重新匯款再去日本簽約, 而且房子他們不滿意自己不想住, 又太偏僻老舊不便,長輩認為很難脫手 如果不買=> 損失訂金(這部分還好,已有心裡準備) +損害賠償違約金 (不曉得會被開價多少, 而且長輩無法理解,還沒簽約怎麼會有損害賠償? 我有解釋對方是以機會成本的概念要求, 但是他們似乎無法接受) 其實我聽起來要求賠償有點合理, 但是長輩一直強調他們“尚未簽約”, 認為不該有訂金以外的違約金 這部分我也不是很瞭解, 因此想請教有經驗或是有相關法規知識的版友, 損害賠償這合理嗎? 如果不接受的話,我擔心會導致走向法律途徑嗎, 請問在日本的法律上這真的成立損害賠償嗎? 謝謝各位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C69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04.1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Living/M.1456136052.A.7DA.html ※ 編輯: nakabin (111.249.104.149), 02/22/2016 18:16:30 ※ 編輯: nakabin (111.249.104.149), 02/22/2016 18:20:15 ※ 編輯: nakabin (111.249.104.149), 02/22/2016 18:31:25 ※ 編輯: nakabin (111.249.104.149), 02/22/2016 18: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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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也因為購屋去和仲介簽約、付訂金的時候仲介是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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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反悔訂金會損失、沒有特別提到損害賠償。付訂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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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沒有一條一條解釋關於違約的條文嗎?當時是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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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的呢?在日本這是一定要進行的步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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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是網路聯絡 我也不清楚當初付訂的情況… 但我想應該是沒有一條一條說 因為其實也還沒簽任何合約 會有什麼條款嗎@@”? 長輩是跟我說當初仲介說要買要先付訂金 他們就付了…0.0 當初也沒提過損害賠償的問題,只說反悔會損失訂金 但是仲介昨天是說賣家“有可能”會就損害賠償請求損失 不曉得到底是不是真的會演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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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用line了……用個google地圖看一下環境不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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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長輩說比他想像更偏僻 而且是用水井跟旱廁……囧 此外剛剛得知本來是因為賣家答應傢具都能留下 長輩認為之後無需張羅才決定買, 但看屋那天發現有些傢具被拿走了所以才說不買, 如果剩餘傢具都能留下可能還是會買0.0 (我也搞不清楚他現在打算怎麼做…) 請問如果當初真的承諾全部留著現在卻拿走, 是不是反而是賣家有過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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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日本為了防止炒房,購屋後五年內轉賣的話,稅金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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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高喔!最好注意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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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沒想到有這個問題 感謝p大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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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先問長輩有沒授權仲介代理簽約了 通常付訂金10%和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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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50%時當天就是簽約日 拖到要匯尾款時已經是要交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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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悔要放棄訂金 另外被求償損害賠償 這時要反悔已經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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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代理簽約 通常是簽署委任狀給仲介 基本上不在日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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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買家都會簽 不然簽約跑一次日本交屋又跑一次很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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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內賣OK阿 不要賺 成本價賣就免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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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akabin (111.249.104.149), 02/22/2016 22:17:15 謝謝m大 剛剛忙著幫忙溝通比較晚回您 抱歉 請問您說的流程是台灣還是日本的呢? 如果是日本,我想應該是因為他們之前人在台灣, 所以程序跟別人不一樣… 似乎變成簽約跟交屋同一天, 仲介也說尾款要在簽約日前繳清 不過之前我也有另一個長輩人在日本, 但購屋也是這樣,簽約交屋同一天 (有沒有付訂金我倒是不曉得) 請問一般來說會先付訂金嗎? 請問您的意思是如果有簽授權委任狀, 會變成契約已經成立,因而導致必須損害賠償嗎? 謝謝! ※ 編輯: nakabin (111.249.104.149), 02/22/2016 23: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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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m大所說的應該就是台灣買家要買日本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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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就是說因為是國外買家,所以簽約交屋分兩次跑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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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因此授權代理了,當初匯訂金時就是簽約日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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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但是仲介說過必須付清尾款之後才能簽約 他一直是用“簽約日”來講的, 不知道是不是用詞差異或是真的是流程不同 ※ 編輯: nakabin (111.249.104.149), 02/23/2016 00: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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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付訂金的時候簽的約、合約內容除了物件本身各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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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也包含悔約會損失的費用和附帶的家俱和家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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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尾款那天代書正式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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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購買時先填一張類似台灣斡旋書,然後賣方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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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金後,我又到仲介簽一張約定簽約日及如何付款和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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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已先把護照影本交出去),雖然簽約日前沒付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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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但仲介有說如果不買造成違約的話必需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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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兩位! 後來查了發現日本應該是要在簽約時才付訂金, 付尾款則是更晚的事 也就是說長輩遇到的仲介是違法的?! 而且也沒簽過任何其他的契約, 所以就算不買應該也不會違約才對?… 不曉得這樣長輩還有沒有締約過失的責任, 感覺已經變成是對方有錯在先… 長輩說想要求退訂金,不退的話可能會報警…0.0” 沒想到會演變到這個地步 ※ 編輯: nakabin (101.8.119.169), 02/25/2016 04:05:41 ※ 編輯: nakabin (101.8.119.169), 02/25/2016 04: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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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寫的流程不是說簽約前悔約也要賠償?重要的還是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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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和買方的說明和買賣進行到哪一個步驟、而不是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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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應該沒有說明、你認為仲介可能違法...ect,畢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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輩很可能只挑對自己有利的說法、還是請教法律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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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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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護照影本那次是和仲介簽署何時簽約的合約、正式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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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那天,雖然明義上為簽約,但整個流程就是交屋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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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差沒拿到房屋權狀(因為連管理費,都市計畫稅等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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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要付多少仲介都已經做好了。連司法書士要給買方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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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都寫上我的名字,只欠我簽名而已。我還記得簽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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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中文名字有一個字在日本無漢字,司法書士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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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問是不是這樣寫。在日本買賣屋都透過仲介所以我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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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簽約(賣方也是對仲介)請先確認長輩是否有和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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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什麼約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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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買賣雙方正式簽約前我沒付半毛錢,也沒和賣方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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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文件,但是我已經和仲介有簽署合約且有交護照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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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之後不想買,我就是要賠仲介費(當初約定價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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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費)和賣方損失(金額仲介沒說)等,這點我和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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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時他們有告知。所以還是請長輩想想是否有和仲介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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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什麼文件。而不是一直繞著雙方還沒正式簽約,以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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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買屋經驗,希望有幫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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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想像的方式就要購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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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買屋前一定會要你簽署一份合約上面都會詳細說明你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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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生的問題,問長輩是否無意間已簽署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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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ojzqVQ (Japan_Li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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