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over speed ticket

看板LA (大洛杉磯區)作者 (馬拉松)時間19年前 (2005/09/01 22: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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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lva (寧寧)》之銘言: : ※ 引述《saiholmes (saiholmes)》之銘言: : : 網路就可以, : : http://www.lasuperiorcourt.org/ : : 有帶回家自修的, : : Chinese部分Low Cost那一家。 : : 好像是半年還一年內只能上一次。 : 記得是一年半內 加州的法規,traffic school消除罰單記點,必須在18個月內不曾有 過交通罰單。 若是不幸真的在18個月內又吃到罰單,只要不是很嚴重或累犯,可以 試試出庭請求法官開恩,有些法官較仁慈會裁定允許18個月內再去上 課銷案。 原則上,加州交通罰單必須繳交罰款,再加上三十元左右的法院手續 費,再去付錢上traffic school銷案。有些人試過去法庭請求法官開 恩或哭窮,運氣好的可以獲得法官裁定降低罰金,不無小補。 若是不服罰單而要辯護無罪,就不用參考以上的說明。Good luck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226.238.228
文章代碼(AID): #135midsk (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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