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道歉] 在此跟angiebaby小姐說聲對不起

看板LA (大洛杉磯區)作者 (用功~~~)時間16年前 (2009/10/17 16:18), 編輯推噓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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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NICKERS22 (香蕉上的猴子)》之銘言: : To Miss Angiebaby : 在此跟你說聲對不起, : 吸塵器的事情是我不對. : 我不會找任何理由, 因為我失信. : 真的很對不起. : 但是有件事情我想要跟你更正, 有關於你說我不敢回你的部份. : 我並沒有不敢回你. : 但最後還是, 抱歉, 還有對不起. : 一來沒有在變動的時候通知你, 二來失信的問題. : . 二邊都不認識 無意引戰,不過只是突想覺得,大家應該都要保護自己 不管是在bbs或是在craiglist上買東西 最好就是現金"當下"交易,不要去 "等" 什麼時後再取貨 我猜二方只是口頭說好,應該沒有付訂金 如果是有付訂金,那真的是不可原諒 若沒有,SNICKERS兄的作法雖不可取,但也沒到惡劣至極 況且只是一個二手貨交易 (說不定他心裡想,是對方都沒打來follow up,應該是移情別戀了) 或也許他真的是忘了… 但~ 當然我絕不是說人言而無信是好的 因為我記得被放鳥的感覺…超 XX 我記得我有一次在bbs上找房子,和房東(一位學生講好sublease) 大家也都說好了,結果一週後他租給別人 他的理由是…我徵屋文沒刪,所以他覺得我可能還想繼續找 可是明明他跟我說,原則上「ok」,但要我一週後再打給他,因為他要確定日期 當我是打去要帳號時,他跟我說租掉了…我也超不爽的 但後來想一想,本來就事論事就是這樣 付了訂金,簽約就是你的 沒付訂,被搶單~ 不爽在心裡,怪別人不守信的同時,我也在檢討自己 言而有信很好,但就事論事最好的方式就是 1.拿錢取貨走人 2.付訂金簽約 再講一次最近發生的事情 我和一個學弟講好要賣家電給他 結果隔天他說他家人在LA的朋友要送他一個新的 他盛情難卻~ 我也就算了 我當然不會覺得對方這樣做是對的,我也希望人皆有信 這年頭有多少人敢拍胸脯說自己一生 言必行 行必果 突發狀況難免,被放鳥了不要太生氣 放人鳥的,能道歉已經是很少的數的(尤其又是不認識的人) 發生了很多次之後 我現在賣東西都會講得很清楚 Ok, 我賣你,但是在你來拿之前,最多幫你保留多久(通常是一天) 甚至有時候就是,先來先拿,不保留 你真的很想要,跳上車就馬上來拿啊(你真的需要的話,就行動) 反過來,我如果要買東西 我很想要的,我跟對方講好之後,我一定最晚跟對方約明天 甚至就是當天就殺去 我想,不管買賣東西,如果可以,就儘量單純化 就會少掉很多糾紛 借題發揮~沒有引戰的意思 言而有信是美德 :) 順便拍拍angiebaby ~ 沒事啦,吸塵器好的很多~ 說不定馬上看到更好的~ 因禍得福 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179.64.202 ※ 編輯: chucheng 來自: 131.179.64.202 (10/1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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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contract law, there was no consideration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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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26, , 2F
the option contract to keep the offer open.
10/17 16:26, 2F
※ 編輯: chucheng 來自: 131.179.64.202 (10/17 16:28)

10/17 16:28, , 3F
Thus, offeror (angie) could revoke the offer any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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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fore angie accepts and pays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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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supa兄,但law是最低的道德標準,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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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eror is the other guy, not angie, sor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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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覺得angie的感覺是已經"deal"了,只是等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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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剛上完這部分 只是指法律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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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是她不爽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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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看起來還蠻合理的,所以要pay deposit 應該也算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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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31, , 11F
Yeah, 不爽是正常的~ 看起來他只有promise to 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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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31, , 12F
好像沒有promise to sell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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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32, , 13F
對 有deposit就有consideration, 就會有option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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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事情都告一段落了 大家熄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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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16:35, , 15F
還有以上推論也許有錯 畢竟剛學而已 XD
10/17 16:35, 15F
文章代碼(AID): #1AsNt6Kg (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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