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馬來西亞公證結婚,台灣補登記

看板Malaysia (馬來西亞)作者 (草莓蘋果巧克力)時間16年前 (2008/06/05 13:56),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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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辦理公證結婚,台灣補登記] 看完整相片版http://www.wretch.cc/blog/jenehui -------------------------------------------------------------------------- 其實辦理異國婚姻最麻煩就是跑官方機構, 帶著文件到處跑。 但是如果是先有做好準備工作,接下去會比較輕鬆,因為依據大家的經驗, 我們吸取了大家在網路討論後的經驗後,處理這樣的工作就不會顯得綁手綁腳。 基本上,自己處理異國婚姻上面的文件時,最重要的是必須考慮到文件時效性的問題, 然後再依據他們的時效,再安排自己的時間。所以,這一次下來,從準備工作到註冊 結婚,及回台辦理居留證,我們花費了約6-7個月。 以下是我們的準備工作及時間掌控,可以供正要準備步入婚姻生活的朋友參考。 回馬辦理結婚註冊日期: 1月底-3月初 (可幫助安排時間及文件申請) 參與人物: 馬來西亞籍小姐+ 台灣籍先生 在台灣準備工作: 馬籍: 2006/9 申請馬來西亞良民證 Permohonan Sijil Kelakuan Baik (Letter of good conduct) 文件申請所需時間兩個月 流程:1. 至馬來西亞外交部網站下載表格 2. 準備 護照影印本, 馬來西亞影印本及相片一張 3. 郵寄至馬來西亞,請家人幫你準備RM20 匯票或Bankdraft , 外加一個回郵信封郵寄至馬來西亞外交部。 備註: 2008年3月開始,申請良民證已作更正,欲辦理的人,請查清楚. 台籍: 2006/12底 申請英文戶籍謄本6份,單身證明5份 文件申請所需時間1個星期(包含驗證) 流程:1. 至戶籍地辦理英文戶籍謄本 6 份-------------------文件B 2. 至地方法院申請單身證明 5 份, 宣誓後取回5份-------文件C 3. 將文件B,C 拿到外交部驗證,驗證後取回1正3副 以上文件當天就可以領取, 4. 用郵寄方式寄驗證後1正3副的文件B,C 到馬來西亞駐台辦事處覆驗, 覆驗後取回1正2副 以上文件配合郵寄時間及工作天數。 2007/1初 辦理馬國簽證 這時候,所有的文件都準備好了,準備出發到馬來西亞去。 在馬來西亞準備工作: 入境日:2007/1/29 出境日:2007/3/9 結婚註冊必須在當地居住滿7天才可以辦理 準備: 台籍護照影印本及入境章(簽證) 影印本; 雙方大頭照1張; 文件B,文件C 地點:Putrajaya 2007/2/5 至Putrajaya 婚姻註冊局 領取文件結婚註冊表格-----------文件D 填寫後將文件D拿到Mahkamah Majistret 找一位Lim Su Chin(宣誓官)做宣誓, 到時候他將會幫你在文件D上蓋章,證明雙人認識為單身及台籍人士已在馬住滿7天。 宣誓後, 將文件D 帶回婚姻註冊局,交由櫃台小姐處理, 這時候就會用到文件B及文件C, 因為住在雪蘭莪的關係,我必須回到Shah Alam 婚姻註冊局做註冊的動作。 這時候櫃台小姐會收走1份副本文件B,C然後交1封給Shah Alam 婚姻註冊局的信。 由於在馬來西亞結婚註冊必須公告21天後,方可登記結婚。所謂的快速結婚的文件就是 可以在7天後辦理結婚而不必等到21天後才登記結婚. 文件是: Permohanan Lesen Perkhawinan Tanpa Memerlukan Pemberitahuan Perkahwinan dan Perakuan Untuk Perkahwinan 的這個文件。JPN.KC01C 文件內必須填寫Sebab Permohanan (申請原因) 當時候我是這麼寫的: (僅供參考) Sebab-sebab memohon lessen adalah kerana tempoh yang terlalu singkat untuk membuat memprosesan prosedur perkhawinan memandangkan ticket pernerbangan untuk pulang ke Taiwan telah ditetapkan pada tarikh 9 March 07 bersamaan hari Jumaat. 準備:文件B,文件C,文件D,快速結婚文件, 一封信 地點: Shah Alam 至Shah Alam 婚姻註冊局辦理快速結婚及呈交文件D 及一封給Shah Alam 婚姻註冊局的信 全部的文件都會被收走,.然後回家等待快速結婚的通知, JPN Shah Alam 會來通知是否 被合准。 2007/2/15被通知快速結婚註冊獲合准 2007/2/16 至Shah Alam 繳交RM100 費用,並選擇欲註冊的日子。 2007/2/21 拿到2張馬來文結婚證書 , 申請英文版結婚證書RM10 2007/2/22 至Putrajaya Mahkamah Majistret 找Lim Su Chin 連絡電話:019-2176938 翻譯文件 馬來版結婚證書(翻譯成中文) 馬來西亞汽車駕照(翻譯成中文) 將全部文件再Copy 4 份 (我有多準備,以防不備時之需) 所有正本文件多影印,因為一定會用到 至外交部Kementerian Luar Negeri 做驗證的動作。 準備文件: 文件1, 文件2, 結婚證書翻譯版, 汽車駕照翻譯版,英文結婚證書 所有的副本,讓 外交部做驗證。 2007/2/23 至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方式早上送件,下午取件) 申請: 結婚證明, 汽車駕照, 及良民證 覆驗; 辦理台灣停留簽證60天 準備文件: 1. 馬來版結婚證書(已驗證) 2. 翻譯版結婚證書4份(已驗證) 3. 翻譯版汽車駕照4份(已驗證) 4. 良民證(正版) 5. 相片2張 6. 最近三個月之戶籍謄本 2007/2/27 領取以上所有文件 總結以上, 馬來西亞的部分辦理完成! 回台灣補登記 準備文件: 所有馬來西亞完成後的文件。 2007/3初 至戶籍地辦理結婚補登記 2007/3中 至衛生署指定外籍人士體檢醫院做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2007/3中旬 將所有文件, 戶籍謄本, 健康檢查證明, 良民證 至台灣外交部申請改發居留簽證 [此項改發居留簽證,僅適用於曾經以居留簽證入台的人使用,詳細資訊還是需要再洽詢] 2007/4 獲發居留簽證, 然後將所有文件, 房屋合約等資料至居住縣市移民署 辦理依親居留簽證. ,(只能辦理1年效期的居留證, 第二年後可以辦理 兩年效期的居留證, 若有生小孩了就可以辦理三年效期的居留證), 順便辦理重入國許可. 總結以上, 台灣居留,補登記的部分也辦理完成! -- http://www.wretch.cc/blog/jenehu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21.120 ※ 編輯: jenehui 來自: 220.133.21.120 (06/05 14:26)

06/05 14:54, , 1F
為避免混淆 特別註明 申請良民證程序自今年三月稍作更動
06/05 14:54, 1F

06/05 14:55, , 2F
需要辦理者 請務必查明清楚
06/05 14:55, 2F
※ 編輯: jenehui 來自: 220.133.21.120 (06/05 15:02)

06/06 10:00, , 3F
所以是要居留才要良民證吧?? 我只是結婚的話並不必要?
06/06 10:00, 3F

06/06 10:55, , 4F
請問有沒有人知道辦離婚的手續??
06/06 10:55, 4F
文章代碼(AID): #18Hu01dd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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