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給延畢的朋友的資訊

看板Malaysia (馬來西亞)作者 (junzuo)時間17年前 (2008/06/17 12:41), 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我去年2007年6月用研畢的身分延期居留 期限是到這個月2008年6月 所以都沒有用到畢業證書去做延期的動作 由於我的課程是上學期開 也就是一年只有開一次課 所以我必須要在上半年修完 不然又要再多延一年 所以我就把所有該修的修完 而且學校也規定 課程修完了一定要在期限內去拿畢業證書 所以 我就在2月去拿了畢業證書 所以我剩下半年的時間是沒有學籍身份但可以逗留的狀況 為了安全起見 我打了至少4次電話 大約隔1個月打一次去把我的狀況告訴相關單位 (也就是辦居留證的單位) 詢問他們 是否在一月領證書後可以在拘留到期的時候再延期三個月! (也就是延到9月) 而給我的答覆是可以的! 問了數次了哦 結過呢 最近去辦延期 得到的答案是不行 !!! 然後秀出上幾篇文中版友提供的公文給我看 因為我的理解跟當時相關單位給我的資訊 是只有從用畢業證書申請時開始算 如果你是1,2月就可以畢業的 建議你還是之前延個一年 那你這樣會多半年時間 或者你已經知道你1,2月畢業 就延到1,2月再申請多三個月的拘留 如果你是只能6月才能畢業 就只能再多3個月 本來想等到9月看看工作限制的開放 沒想到等不到拉 XD 不過幸好新加坡那邊已經找到工作 不然真的是囧大了 順便打個廣告 有出售各類書籍 意者去看看ptt版 barterbooks 搜尋我的id就可 >.<'' 如果觸犯版規我會修文 謝謝 byebye 台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34.21

06/17 13:27, , 1F
感謝提供資訊 by 一個正要開始延畢一年的大四生
06/17 13:27, 1F

06/17 14:10, , 2F
我記得若已用延畢的身分延長居留的話,之後就不能用畢業
06/17 14:10, 2F

06/17 14:11, , 3F
證書延長居留時間了
06/17 14:11, 3F

06/17 14:28, , 4F
感謝通知 ^^
06/17 14:28, 4F

06/17 18:08, , 5F
我正要畢業打算延一年呢 那延一年居留後再考上研究所的
06/17 18:08, 5F

06/17 18:08, , 6F
居留權狀態有沒有甚麼變動呢 就換研究生身分這樣嗎?
06/17 18:08, 6F

06/17 22:34, , 7F
只要有學籍就可以繼續以學生身分居留阿 ^^
06/17 22:34, 7F

06/18 01:07, , 8F
2樓是正解
06/18 01:07, 8F
文章代碼(AID): #18Lq1ZbJ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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