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為何「僑」裝台灣人?

看板Malaysia (馬來西亞)作者 (游子)時間16年前 (2009/12/22 00:35),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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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整理這方面的資料,就簡單說一下歷史吧: 過去長久以來海外華人都以“僑生”身份到臺灣升學, 而這個身份涉及中華民國國籍法國民的定義, 中國最早的國籍法頒布於清朝末年(1909年) , 該國籍法是根據屬人主(血統主義)義為基礎, 只要父母親是中國人,孩子就擁有中國國籍。 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 全球各地都有中國移民, 尤其是在當時的東南亞地區人數最多, 這些地區仍然是在被殖民狀態, 未有完整的現代民主國家體制, 這些龐大的華人人口根據本部國籍法都屬於中國清朝政府的國民是相對比較沒有爭議的。 辛亥革命成立中華民國以後, 北洋軍閥政府1912年頒布修正《修正國籍法》, 後來國民政府在1929年針對國籍問題頒布《中華民國國籍法》。 其後兩部國際法沿用《大清國籍條例》的屬人主義原則為主, 並輔於屬地主義,對於“數世不歸”的華僑, 繼續保留其中國國籍,即所謂“冀其後裔綿延,無論若干世系,仍屬中國國籍”。 2000年國籍法做了自1929年立法以來的第一次修訂, 中間長達七十一年的時間中華民國國際法都認定海外華人都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 僑生這個制度便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上, 因為僑生被認定為廣義的國民, 因此僑教政策和各種優惠(獎助學金與補助) 根據憲法第一百六十七條「國民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第一百六十七條為了鼓勵教育學術的發展,規定國家應予以獎勵或補助的事業或個人, 共例有四項範圍,其中第二項為:「僑居國外國民之教育事業成績優良者。」制定。 今天我們如果要平反我們不是僑生的身份,可以從這個角度進入, 民國八十九年的國籍法修訂后, 其實我們都不再具有廣義的中華民國國民身份, 為甚么到現在僑生論述還沒有脫離過去的框架我目前沒有答案, 歡迎各位提出看法. ※ 引述《ahtan (風)》之銘言: : 據我所知, : 我們根本不是華僑。 : 華僑的定義原是持本國護照在國外居留七年還是八年以上的人 : (我也忘了詳情,反正大家自己查吧) : 至於在國外土生土長的,持當地護照....沒有台灣身份證等....... : 想留在本國(也就是指台灣)都不能夠的 (沒有台灣護照) : 那麼這個叫華裔.... : 我覺得我們是華裔.. : 華僑? 那是誤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48.243

12/22 00:42, , 1F
可以借轉嗎?
12/22 00:42, 1F

12/22 00:52, , 2F
很多人憲法課沒有好好上 科科
12/22 00:52, 2F
可以轉載,希望大家可以從根本瞭解一些問題 ※ 編輯: nst 來自: 140.113.248.243 (12/22 00:55)

12/22 15:58, , 3F
外籍生得獎學金都比僑生來得高了
12/22 15:58, 3F

01/09 09:21, , 4F
樓上說得沒錯
01/09 09:21, 4F
文章代碼(AID): #1BBwEu8V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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