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馬來西亞人與台灣人如何辦理結婚登記置底

看板Malaysia (馬來西亞)作者 (麥可天使)時間12年前 (2011/08/17 00:45), 編輯推噓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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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在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馬來西亞辦事處)一位謝小姐處拿的 http://www.a-kang.com/malaysia/ --------------------------------------------------------------- 以下資料非官方資料,僅供參考,詳情請洽各有關單位 一,欲先在馬來西亞登記結婚步驟如下: 1. 台籍該方須於台灣準備以下文件(備一正二副本為妥): a. 個人單身證明英文翻譯本(申請流程詳見附件二) b. 戶籍謄本個人部份英文翻譯本(申請流程詳見附件二) c. 個人護照正本(驗身分用,驗畢歸還)及副本 2. 檢具以上文件至馬國任一地方婚姻註冊局註冊,領取馬國結婚證書 (需七個工作天,不包含申請當天及週末,請先行洽詢婚姻註冊局), 譯成中文(可自己翻譯或委託當地翻譯社)。 持中譯本至馬國任一地方法院審核譯文(RM50)-> 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 (一份RM10,當天領件) -> 駐馬台北經濟文化中心(TECO)複驗 3. 回台灣後到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補登記在國外結婚事實,所需準 備文件請自行洽詢之。 二,欲先在台灣登記結婚步驟如下: 1. 馬籍該方須於馬來西亞準備以下文件: a. 個人單身證明英文本(RM5,申請流程詳見附件二) b. 個人護照正本(驗身分用,驗畢歸還)及副本一份 2. 檢具以上文件至台灣籍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登記註冊,申請英文 結婚證書二份。 至法院公證處公證英文結婚證書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 -> 馬來 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複驗 3. 攜帶已驗證之台灣英文結婚證書一正一副,並準備馬籍該方的出生證明 雙方護照(正本及影本各一份),半年內(逾期罰款)回馬國地方婚姻註冊 局補登記(規費RM20)以補發馬國結婚證書。(有些地方婚姻註冊局需經 馬國外交部複驗台灣英文結婚證書,詳情請自行洽詢相關單位。) 或 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辦理補登記結婚手續且須事先預約。(請 參考附件一) 註1:若在砂拉越州(Sarawak)辦理結婚登記,臺籍配偶必須另準備一份英文版 出生證明,且經過台灣公證人,台灣外交部和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驗證。 註2:其他單位驗證所需工作天即規費,請自行洽詢。 附件一: 第一階段 (一)資格限制: 1. 馬台雙方必須先在台灣完成結婚登記且取得台灣之英文結婚證書 2. 必須男女雙方親自前來辦理 3. 照片:男女雙方的兩吋的證件照各一張 4. 規費:台幣200元 5. 必須預約辦理時間:台北市敦化北路102號8樓(Tel:02-27132626ext.317) ** 以下所有影本請一律印在A4紙上,勿裁減 ** (二)馬來西亞籍方應備資料 以下文件請帶正本並各影印兩份: 1. 馬來西亞護照 2. 馬來西亞身分證 3. 馬來西亞出生證明 4. 台灣居留證(無居留證或短期觀光簽證來台者,請另備兩週內全戶之戶籍 謄本及戶口名簿各一份) 5. 台灣之英文的結婚證書(證書上必須有雙方的英文名字及護照號碼;須經過 地方法院公證再送台灣外交部領務局02-23432888驗證。p/s:若為中文結婚 證書者請先翻譯成英文後再驗證。) (三)台灣籍方應備資料 以下文件請帶正本並各影印兩份: 1. 台灣護照 2. 台灣身分證 第二階段 本中心將發予申請者核准函,由申請人自費自行郵寄到香港辦理 Sijil Perkahwinan。申請書寄達馬來西亞駐香港領事館後,申請人須自行聯絡 馬來西亞駐香港領事館並預約時間,男女雙方親自到馬來西亞駐香港領事館辦理 Sijil Perkahwinan。(申請過程大概需2個星期左右) p/s:為辦依親簽證需驗證結婚證書部分,請自行洽詢台灣外交部認可之驗證程序。 如需馬來西亞結婚證書英文翻譯之範本及驗證,請發電子郵件到 consular_div@hotmail.com 索取及詢問。 附件二 台灣籍單身證明申請及驗證流程 1. 英文版戶籍謄本,備一正一副 2. 英文版單身證明,備一正二副 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英文版(必須本人申請,需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 地方法院公證處-1.公證戶籍謄本 2.填寫單身宣誓書(公證處有制式格式) 申請單身證明 費用750元(隨到隨辦) 或 在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單身證明及戶籍謄本公證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驗證(3個工作天,費用400元) -> 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複驗(需付外交部驗證後的影印本,送件隔天取件,免費) 附件三 馬來西亞單身證明申請及驗證流程 申請單身證明及驗證流程之步驟如下: 1. 申請人須先向馬國境內任一地方法院申請宣誓書。 2. 申請人向雪蘭莪州 Putrajaya 之婚姻註冊總局申辦單身證明書。 (當天取件,單身證明乃英文本) 3. 馬國外交部(Consular Division)驗證屬實。 4. 駐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單身證明之中文譯本(自行翻譯或請翻譯社) 5. 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文件驗證科)複驗。 若馬來西亞籍無法親自回馬來西亞申請單身證明,請參考以下流程: 1. 委託馬來西亞家人或朋友辦理 2. 準備以下文件,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預約時間辦理公證(免費), 再寄到馬來西亞給委託人: *(1) 身分證影印3份(分別給JPN,外交部,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2) 宣誓書Akuan Berkanun 2份(分別給JPN,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3) 申請書 Surat Permohonan Surat Pengeshan Taraf Perkahwinan (Bujang) 2份(分別給JPN,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4) 委託書 Surat Memberi Kuasa 2份(分別給JPN,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5) 攜帶馬來西亞護照,身分證,台灣居留證正本及各影印一份; 配偶的護照影本一份 3. 委託人到 PUTRAJAYA婚姻註冊局辦理單身證明,委託人須代填KC.09表格 (當天取件;費用:RM5;詳情請洽JPN當局) 4. 馬國外交部(Consular Division)驗證屬實。 5. 駐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中文譯本。(須自備委託書,且須經台灣公證人公證) 6. 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文件驗證科)複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7.150

08/17 01:18, , 1F
我稍微修改一下標題喔
08/17 01:18, 1F

08/17 01:18, , 2F
或是你標題改為 台灣籍與大馬籍結婚登記注意事項
08/17 01:18, 2F

08/17 01:19, , 3F
這樣比較容易看到後面幾個字 你參考一下
08/17 01:19, 3F
※ 編輯: michaelangel 來自: 111.184.7.150 (08/17 01:20)

09/06 21:42, , 4F
好感動喔這個必須推~
09/06 21:42, 4F

12/09 16:59, , 5F
根據我自己的經驗"出生證明"不是所有的JPN需要的,因為我
12/09 16:59, 5F

12/09 17:01, , 6F
們的出生證明就只有給法院翻譯公證,然後沒有拿去外交部做
12/09 17:01, 6F

12/09 17:02, , 7F
驗證,結果太子城的JPN不收也不給辦結婚登記,後來回去巴
12/09 17:02, 7F

12/09 17:03, , 8F
生的JPN辦,我們先說明我的出生證明沒有做驗證,結果辦理
12/09 17:03, 8F

12/09 17:04, , 9F
人員反問我:你們是要辦結婚證記,拿出生證明要幹嘛?
12/09 17:04, 9F

12/09 17:05, , 10F
就這樣我們就順利的巴生的JPN辦好了結證婚登記~~
12/09 17:05, 10F

02/21 17:32, , 11F
流量也是很關鍵的一環 只是自己沒經驗不懂 所以才上來問
02/21 17:32, 11F

02/21 17:32, , 12F
看看 還是謝謝各位回應喔!!
02/21 17:32, 12F
文章代碼(AID): #1EIfwubc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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