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海關申報一些問題

看板NorthAmerica (北美洲板(美/加/墨/加勒比海))作者 (世界中心)時間19年前 (2006/10/21 22:5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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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想請問大家 寒假要去美國,想帶一些"乾糧"去,像是三分鐘快速包、泡麵、台灣特有零嘴 這樣的話是不是要在"食物"那方面打勾?還是只要有含"肉"(像咖哩包裡有雞肉) 這樣要在"肉類"打勾嗎?? 第二個問題是 他說 請問你是否有攜帶商品(commercial merchandise) 我想帶一個電鍋過去(但是應該是全新的),打算送給我的朋友~ 還有一些小紀念品 (因為他說電鍋在美國很貴) 這樣是不是要在”商品”這一欄打勾勒?? 那是否又要在最後一欄的”Visitor---the totle value of all articles that will remin in the US" 這一欄寫上價值呢? 謝謝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14.34

10/22 07:22, , 1F
食物勾yes, 商品勾no, 你不是拿電鍋去賣的啊...
10/22 07:22, 1F

10/22 07:23, , 2F
肉類不能帶進美國喔...泡麵盡量買海鮮口味的吧 ^^"
10/22 07:23, 2F
文章代碼(AID): #15EZHBU6 (NorthAm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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