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回國的拌手禮
引述《chirng (路人甲)》之銘言:
: 近期內會去曼谷玩
: 想帶些拌手禮回來分送親友
: 但聽說現在有很多的限制
: 想請問有人知道哪些東西是帶的回來的
: (想買些吃的用的東西..ex:大哥大花生、泡麵、超味魷魚等
: 所以希望能請說出能帶的確切名稱)
: 以上再麻煩各位解答囉!!謝謝
經檢疫合格後可攜入:
1. 經高溫滅菌罐製或軟性罐頭包裝之肉類產品
2. 不含畜、禽等動物性成分之犬、貓食品。
3. 經熟煮之蛋類製品。
4. 不含肉類成分之速食麵(粥)、固態液態湯類及夾餡粉條。
5. 經刨光、上漆、處理之動物骨、角、齒、爪、蹄、毛、羽毛產品;
已熬製精煉之動物油脂。
6. 經乾燥、加工調製之鮭、鱒、鱸、鯉、鯰等 5 種魚產品。(參考備註2)
不需檢附檢疫相關文件,經檢疫合格後可攜入:
1. 乾燥植物:完全乾燥之植物產品,如水果乾(葡萄乾、芒果乾…等)、
乾果、乾燥花、乾燥植物香辛料、乾人蔘、乾香菇、乾燥中藥材
單項 0.6 公斤,種子除外)、乾蓮子、脫殼白米(限重 1 公斤)…等。
2. 加工食品或粉狀植物:如已煮熟之植物產品、已加工製罐之植物產品、
醃漬並完全浸透之植物產品(如蜜餞、泡菜…等)、完全乾燥磨碎之辣椒粉、
完全乾燥磨粉之辛香料(如胡椒粉、茴香粉等)、茶葉(包)、已焙製咖啡豆、
檀香粉、大豆粉、小麥粉、蘿蔔乾…等。
禁止攜入:
1. 活動物。
2. 一般肉類:新鮮、冷藏、冷凍及經煮熟之禽畜肉類。
3. 加工肉類及含肉加工產品:
(1)乾燥或醃製肉類,如肉乾、肉鬆、香腸、臘肉、熱狗、火腿、鴨賞…等。
(2)內餡含肉產品,如肉粽、肉包、牛肉丸、月餅、肉鬆蛋捲、肉鬆蝦餅…等。
(3)含肉塊速食麵(粥)、含肉之固態或液態湯類、含肉、肉骨粉、雞肉粉…等。
4. 蛋(製)品:生鮮雞蛋、鴨蛋、鵝蛋、胚胎蛋(如鴨仔蛋)、生皮蛋、生鹹蛋…等。
5. 動物飼料:犬貓食品、寵物罐頭、動物皮製成供寵物嚼咬產品(如牛皮骨等)
6. 生乳及鮮乳。
7. 生物製劑:血清、動物疫苗、生物樣品材料…等。
8. 其他動物產品:未經刨光、上漆、處理之動物骨、角、齒、爪、蹄、毛…等。
9. 直接採摘未經加工處理之燕窩,夾雜有羽毛、糞便及其他雜污者。
10.活魚及其產品:鮭、鱒、鱸、鯉、鯰等 5種活魚類及其新鮮、冷藏及冷凍產品。
11.種用蝦苗:繁殖用蝦苗。
12.附著土壤之動物產品。
13.土壤或附著土壤之植物。
14.新鮮水果。
15.活昆蟲。
16.活植物或其產品:如帶根植物、未煮熟之帶殼花生、乾辣椒(完整或切段)。
備註:
1. 食米、花生(限熟品)、蒜頭(限熟品)、 乾金針、乾香菇、茶葉
各不得超過 1 公 斤。
2. 水產品類除表 1 所列之鮭、鱒、鱸、鯉、鯰等 5 種魚類外,其餘皆免申請檢疫,
其他規定請洽財政部關稅局,服務電話:0800311085。
你詢問的三項:
大哥大花生:裝鐵罐的都可以
泡麵:有含肉類成份不行,沒有肉類成份就可以
超味魷魚:可以
以上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參考以下網站說明:
http://www.baphiq.gov.tw/ct.asp?xItem=9871&CtNode=2296&mp=1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的相關說明
http://www.baphiq.gov.tw/public/Attachment/8103129171.jpg

宣傳海報
http://www.baphiq.gov.tw/public/Attachment/81069593971.pdf
入境旅客攜帶常見動植物及產品參考表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12072&CtNode=6810
關稅總局入境報關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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