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回國的拌手禮

看板Thailand (泰國)作者 (純屬意外)時間16年前 (2008/10/09 12:02),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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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chirng (路人甲)》之銘言: : 近期內會去曼谷玩 : 想帶些拌手禮回來分送親友 : 但聽說現在有很多的限制 : 想請問有人知道哪些東西是帶的回來的 : (想買些吃的用的東西..ex:大哥大花生、泡麵、超味魷魚等 : 所以希望能請說出能帶的確切名稱) : 以上再麻煩各位解答囉!!謝謝 經檢疫合格後可攜入: 1. 經高溫滅菌罐製或軟性罐頭包裝之肉類產品 2. 不含畜、禽等動物性成分之犬、貓食品。 3. 經熟煮之蛋類製品。 4. 不含肉類成分之速食麵(粥)、固態液態湯類及夾餡粉條。 5. 經刨光、上漆、處理之動物骨、角、齒、爪、蹄、毛、羽毛產品; 已熬製精煉之動物油脂。 6. 經乾燥、加工調製之鮭、鱒、鱸、鯉、鯰等 5 種魚產品。(參考備註2) 不需檢附檢疫相關文件,經檢疫合格後可攜入: 1. 乾燥植物:完全乾燥之植物產品,如水果乾(葡萄乾、芒果乾…等)、   乾果、乾燥花、乾燥植物香辛料、乾人蔘、乾香菇、乾燥中藥材 單項 0.6 公斤,種子除外)、乾蓮子、脫殼白米(限重 1 公斤)…等。 2. 加工食品或粉狀植物:如已煮熟之植物產品已加工製罐之植物產品、   醃漬並完全浸透之植物產品(如蜜餞泡菜…等)、完全乾燥磨碎之辣椒粉、 完全乾燥磨粉之辛香料(如胡椒粉、茴香粉等)、茶葉(包)、已焙製咖啡豆、 檀香粉、大豆粉、小麥粉、蘿蔔乾…等。 禁止攜入: 1. 活動物。 2. 一般肉類:新鮮、冷藏、冷凍及經煮熟之禽畜肉類。 3. 加工肉類及含肉加工產品: (1)乾燥或醃製肉類,如肉乾、肉鬆、香腸、臘肉、熱狗、火腿、鴨賞…等。 (2)內餡含肉產品,如肉粽、肉包、牛肉丸、月餅、肉鬆蛋捲、肉鬆蝦餅…等。 (3)含肉塊速食麵(粥)、含肉之固態或液態湯類、含肉、肉骨粉、雞肉粉…等。 4. 蛋(製)品:生鮮雞蛋、鴨蛋、鵝蛋、胚胎蛋(如鴨仔蛋)、生皮蛋、生鹹蛋…等。 5. 動物飼料:犬貓食品、寵物罐頭、動物皮製成供寵物嚼咬產品(如牛皮骨等) 6. 生乳及鮮乳。 7. 生物製劑:血清、動物疫苗、生物樣品材料…等。 8. 其他動物產品:未經刨光、上漆、處理之動物骨、角、齒、爪、蹄、毛…等。 9. 直接採摘未經加工處理之燕窩,夾雜有羽毛、糞便及其他雜污者。 10.活魚及其產品:鮭、鱒、鱸、鯉、鯰等 5種活魚類及其新鮮、冷藏及冷凍產品。 11.種用蝦苗:繁殖用蝦苗。 12.附著土壤之動物產品。 13.土壤或附著土壤之植物。 14.新鮮水果。 15.活昆蟲。 16.活植物或其產品:如帶根植物、未煮熟之帶殼花生、乾辣椒(完整或切段)。 備註: 1. 食米、花生(限熟品)、蒜頭(限熟品)、 乾金針、乾香菇、茶葉 各不得超過 1 公 斤。 2. 水產品類除表 1 所列之鮭、鱒、鱸、鯉、鯰等 5 種魚類外,其餘皆免申請檢疫, 其他規定請洽財政部關稅局,服務電話:0800311085。 你詢問的三項: 大哥大花生:裝鐵罐的都可以 泡麵:有含肉類成份不行,沒有肉類成份就可以 超味魷魚:可以 以上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參考以下網站說明: http://www.baphiq.gov.tw/ct.asp?xItem=9871&CtNode=2296&mp=1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的相關說明 http://www.baphiq.gov.tw/public/Attachment/8103129171.jpg
宣傳海報 http://www.baphiq.gov.tw/public/Attachment/81069593971.pdf 入境旅客攜帶常見動植物及產品參考表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12072&CtNode=6810 關稅總局入境報關須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81.2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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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真是太詳細了...非常謝謝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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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3:39, , 2F
說明的很詳細~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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