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役男出境的「出境日期」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Christchurch)時間19年前 (2005/09/20 14: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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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Ryan ( 失戀高跟鞋場記)》之銘言: : 9/15日我到市公所申請了役男出境, : 申請時市公所的人要我填寫「出境日期」和「返國日期」, : 可是那時我還不確定什麼時候會出國、回國(因工作不定), : 於是「出境日期」與「返國日期」我就隨便填寫了9/19和10/31。 : 公文發下來後,上面除了「出境日期(9/19)」和「返國日期(10/31)」外, : 還有一個附註寫著: : 「經查符合役男出境處理辦法…准予所請, : 並應於民國94年10月15日前出境。」 : 而最近已經確定是9/28日才要出國, : 想請問的是我應該在當初所填寫的返國日期10/31回國嗎? : 還是只要是在規定的10月15日前出境後, : 不超過兩個月內隨便哪一天回來都可以??? : 謝謝! : P.S.我的護照裡頁註記欄上也蓋了一個章寫著: : 「役男出國核准,94年10月15日前一次有效。」 我記得當初去區公所辦役男出國申請書的時候 出境日期跟入境日期是寫滿兩個月 但區公所的小姐跟我說: 如果我提前在出境日期前出國的話 入出境管理局那邊會有你出境的日期紀錄 我就得在入境日期前回國 你還是問一下市公所的人比較保險吧 如果一定得在10/31前回國 看市公所能不能再讓你辦一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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