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請問申請公民每年不能離開6個月的規定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dooley)時間19年前 (2006/06/20 15: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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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問題怎麼常常都有人在問說 我只好來賺p幣了 你的說法基本上是錯的 兩個規定 保有綠卡 單次離境不能超過六個月 申請公民 五年內要住滿30個月(兩年半) 並沒有 一年內要住滿六個月 的規定 你可以 06年7-11月離開 07年1-5月離開 6-10月離開 然後接下來都乖乖的待著 那等2011年初就可以開始遞件申請公民了 不過問題是如果降子在美國居住很短的時間 入境時很容易被移民關刁難 詳情請研究ndr大提供的網址 ※ 引述《zhongzi (itisme)》之銘言: : 我父親最近剛通過綠卡的面談 馬上要去美國作"移民監"了 : 大家都知道每年不能離開美國超過6個月的規定 : 可是我有疑惑的是這一年是如何計算的? : 例如我爸是今年2006/06/30號到達美國開始生活 : 那這一年計算的方式是從2006/07/01~2007/06/30中間離開美國不能超過6個月 : 還是2006這一年我爸就不能離開美國6個月 : 2007年我爸也不能離開超過六個月 06和07是分開計算的 : 還有 像申請美國公民要在美國住滿五年意思是說2006/06/30開始住的話 : 2011/07/01就可以申請考公民了? : 先謝謝大大們的熱情答覆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155.77.120
文章代碼(AID): #14bvvsfw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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