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申請表 DS-156的一些問題
第一問:
第2格--(城市 國家 州名/省份)
這三格像這樣填可以嗎?
Taipei Taiwan Taiwan
第二問:
第8格--(其他曾使用的姓)
第9格--(其他曾使用的名)
第16格--(住宅傳真號碼等等)
第18格--(配偶姓名)
第19格--(配偶出生日期)
第25格--(在美國期間你拜訪的人的姓名與電話)
沒有就不用填還是要填None還是填NA
第三問:
第15格--(住址)
住址是要按照他後面的順序寫嗎
還是用中華郵政的翻譯就可以了?
第四問:
第40格--(本申請表填寫人)
如果是本人填寫
那是姓名填完住址填完就不用填了嗎?
還是本人就不用填第40格這格了?
第五問:
另外..台北縣跟台北市都是Taipei嗎?
先感謝各位大大...
我爬文爬精華區很久了= =""
因為有點趕..所以提出問問= =|||
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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