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我算是高危險群嗎?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消失在沙漠中的駝客)時間19年前 (2006/11/26 11:22),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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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ngwen7066 (chingwen)》之銘言: : 我是26歲未婚女生 : 沒工作 : 要去觀光 : 沒有既定行程 : 因為我有多朋友在美國 : 我想要將時間都花在見朋友的時間上 : 預計停留一個月 : 看了很多人的分享 : 發現我很像大家口中的高危險群 : 所以我應該編個善意的謊言嗎 : 比如說我只去兩星期 : 我有工作(我家有一間公司 可以幫我開在職證明) : 再拿出我的存摺(剩下的錢不多耶) : 這樣會比較好嗎? 給妳一個個人經驗… 莫約五年前我也26歲,那一年存到人生的第一個100萬, 於是把工作辭了,計畫和父母去夏威宜度個完全沒壓力的假, 由於沒去過美國所以旅行社說我要自己去辦美簽。 而且那時的計畫是每天吃飯睡覺游泳晒太陽,所以也沒有旅行社給的"行程表"… 就這樣很天真的去和AIT的官員談了=.= 我很認真的用破爛的英文向那個老外解釋一堆,然後他也向我說明一堆… 中間還換了另一個老外來跟我講…最後的結論是 "你這個年紀的人,沒固定工作是不能去美國的" 我那時候真的很想殺人…你爺爺我兩個禮拜前才離職,就是為了要去度假啊! 現在情況不知道有沒有變,不過當初他們這個原則立場之堅定,令人印象深刻 所以只要有朋友提到美簽的相關問題,我都會拿自己這個實例提醒他們 要記得帶"在職証明"… 後來因為新工作要去美國出差,帶了証明文件又去辦了一次, AIT的人只看不到十秒就放行了,一句話都沒問。 最後補充一點,有朋友的母親去辦美簽時被問到"有沒有去過美國" 她忘記很久前去過,於是回答沒有。 結果一查發現"說謊",被列為拒絕往來戶,永遠不讓她入境美國… 千萬別說謊… -- * 所謂理論,就是我們知道為什麼,但是什麼都行不通; * 所謂實務,就是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但是都行得通; * 本公司理論與實務已經結合為一:什麼事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6.118

11/26 14:41, , 1F
謝謝你的回答
11/26 14:41, 1F

11/26 21:24, , 2F
天啊 最後一段好嚴重啊 果然還是誠實為上策啊
11/26 21:24, 2F

11/26 21:54, , 3F
所以舊護照留者有時候還是有用的..至少能翻翻看
11/26 21:54, 3F

11/26 21:54, , 4F
因為很多人根本不記得...尤其是年紀大的
11/26 21:54,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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