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關於6個月內的學生家屬可否直接申請B1/2?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eiffingeri)時間17年前 (2008/10/01 17:0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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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iffingeri (eiffingeri)》之銘言: : ※ 引述《eiffingeri (eiffingeri)》之銘言: : : 標題: [北美] 關於6個月內的學生家屬可否直接申請B1/2? : : 時間: Wed Oct 1 13:56:40 2008 : : 上來問一下問題 : : 目前我在美國唸書 : : 我太太計畫過來陪我一段時間 : : 這段時間應該不會超過半年 : : 請問一下 : : 這樣是否需要申請F-2? : : 還是申請B1/2也可以 : : 我知道可能申請F-2會比較符合目的 : : 但是如果要申請F-2的I-20的話 : : 必需要先給學校一大筆存款的證明(即使她只是短期停留) : : 並且要繳交貴死人的健康保險 : : 所以想要問問看這樣子的話對AIT的B1/2規定是否符合 : : 若不符合的話會有多大的風險遭到拒絕 : : 以及 : : 如果她待的時間接近半年的話 : : 下次再申請簽證是否會被懷疑 : : 謝謝各位的分享 : : -- : : ◆ From: 76.105.155.58 : : 推 cchris:有風險; 請辦F2, 勿因小失大 10/01 13:58 : 先謝謝cchris的分享 : 剛剛在學校的international student and faculty services查了一下 : 發現有關visa的部份有一個說明 : Dependents who plan to visit you for a short period (6 months or less) : and engage only in tourist activities may apply for a B-2 tourist visa. : 看起來好像我這樣做是符合規定的(叫我太太直接在面試時跟面試官說來短期找我) : 不過根據以前跟美國人打交道的經驗 : 一邊說的好像很確定的事情有時候常常不是那麼回事 : 畢竟真正決定的人不是她 : 學校網站上的資訊也不知道有幾分正確性 : 我太太又已經辭掉工作(所以也算高危險群吧) : 所以心裡還是蠻毛的 : 明天約了international student advisor : 直接問她看看看她說的是模稜兩可還是很確定 : 順便問問看他有沒有什麼應對簽證面試官應該要注意的 sorry...一個主題回好幾篇不同文 剛剛查了美國國務院領務局網站 在B1/2部份發現如下說明 http://travel.state.gov/visa/temp/types/types_1262.html if the purpose of your planned travel is recreational in nature, including tourism, amusement, visits with friends or relatives, rest, medical treatment, and activities of a fraternal, social, or service nature, then a visitor visa (B-2) would be the appropriate type of visa for your travel. 所以探訪朋友以及親人都算在B的範圍內(只要沒有唸書、工作等其他目的) 比較值得疑慮的是"如何證明沒有跳機企圖" 另外再另問另一個問題 因為我太太之前辦過J-1簽證(去年) 請問如果再辦B簽證需要再繳交一次SAVIS fee嗎? (我知道如果辦F-2的話不需要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05.155.58

10/01 17:25, , 1F
B不用繳SEVIS fee
10/01 17:25, 1F

10/02 02:08, , 2F
有台灣穩定工作、資產、強烈的聯結等等;找不到的話F2較安全
10/02 02:08, 2F
文章代碼(AID): #18upuv4o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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