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請問美國入境-希望可以待兩個半月
※ 引述《NBNJ (NBNJ)》之銘言:
: 大家好
: 目前狀況如下
: 我男朋友要來美國找我
: 預計停留時間11月初-1月中,約兩個半月
: 已買好來回機票
: 他現在沒有工作
: 拿五年多次簽
: 2006年5月曾入境一個月
: 請問這是算是高危險群嗎?
: 再請問入關的時候可以照實說嗎
: e.x.找女朋友(F1)、待兩個半月、沒有工作….
: 如果不能照實說
: 請問要避開哪些點呢?
: 謝謝大家
回文較快,
兩年前我也是來找女友(F1), 想待半年, 沒問有沒工作 -> 被叫去小房間(在DTW)
在小房間等,當問到: 你公司可以讓你請假半年? 回: 我把工作辭了
開始問所有能問的問題, 如: 女友名字,學校,電話,住址,我爸的英文名字,職業....
我從頭到尾都老實回答,沒有前後不一的答案....
若有說謊被發現的話,我想會叫我買機票回台吧
最後給我三個月,很慎重的說:三個月到就要離美,知道嗎? 回:知道.
我也不知這情況給三個月算仁慈否.
拿到三個月期限後,帶你去領行李,行李全部"仔細"檢查.如:書的內頁都翻,全新羽球
全部拿出來看.鞋裡也要看.....下一班飛機也飛走了,航空公司幫我排到下一班,還好是
當天的飛機,不用睡機場.
之後兩次以 F1 入美, 也再進小房間等....問什麼原因,他們只說:哦,沒事,你可以走了
到第三次 F1 入美就沒再進小房間了.
給你參考,或許兩個半月比較不會被叫去小房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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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3.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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