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關於簽證申請手續費..
請問一下,我2006年有辦過美國觀光簽證,簽證達五年之久,
這次我是要去美國念語言學校,所以要另申請學生簽證,
請問我是要再繳131美元 還是 補繳31美元就好?
因為我怕我誤解下面這段話,謝謝喔~
已經在2008年1月1日以前以當時匯率繳付美金 $100 元的申請人,必須至台灣各地郵局將
差額美金$31 元以等額台幣劃撥至以下帳戶,並且應該在到達美國在台協會面談時提出之
前劃撥及新補劃撥的兩張收據。自2008年12月8日起劃撥費率為新台幣$1,054元。換算這
項費率的匯率基準每個月會機動調整。劃撥帳號: 50053385,戶名: 美國銀行代收美國在
台協會簽證手續費補差額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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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自己又看了一次內文了,我發現前一張劃撥單不僅不見了,
似乎也過了一年的有效期限(?),
那我是不是就應該再重劃撥一次131美元?
那我這張補繳的劃撥收據該怎麼辦T_T 有辦法再開一張100美元收據合併交給面試官嗎?
還是…乾脆讓給版友呢?有人需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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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4.68.72
※ 編輯: CutieBear 來自: 122.124.68.72 (12/30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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