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期間工作的公司
想請問一下
1
我用OPT留下來工作
就職的公司 是否有什麼限制? (例如資本額要多少 員工多少人?)
2
如果有親戚在美國開公司
我可以請他聘我 然後讓我留下來嗎?
有什麼比較細節的項目要注意嗎?
3
另外可以不支付我薪水嗎?
可以用internship(full-time)的名義嗎?
4
如果可以不支付的話
同個方式 是否可以用在 第13~29個月 繼續不支付呢?
(我是 Engineering的MS)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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