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歐洲] 荷蘭簽證問題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aginsb)時間15年前 (2010/08/27 17:09),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結果出爐~我還是被退件了 辦事處覺得我太早申辦了 10月初要出發~現在辦真的太早了嗎?(現在買機票才便宜咩~嗚嗚) 第二點是因為我大部分的住宿點都是填寫男友公司租的公寓(但這是飯店附屬的公寓) 所以他們覺得我在那邊應該有聯絡人,要求要交出聯絡人的詳細資料 (早知道就不要那麼誠實~隨便填個民宿或飯店的名稱就好) 天啊~荷蘭辦事處的人審件也太嚴格了吧!終於見識到啦 (想當初我的美簽準備起來輕鬆多了啊!) ※ 引述《aginsb (aginsb)》之銘言: : 最近想辦超過30天的荷蘭的申根簽證(不過我沒有親友邀請函) : 因為是要去拜訪在荷蘭出差的男友(他要在荷蘭呆三個月) : 有好幾個問題想請問大家: : 1.旅館住宿證明要附上男友公司訂的公寓比較好呢?還是乾脆自己在去訂房 : 如果自己訂的話,每天都要有住宿證明嗎?還是前一個禮拜就好 : (簽證處或海關會很仔細檢查嗎?) : 2.其間如果想去英國旅遊,這樣算是離開申根國家嗎? : 不知道入境次數要填『單次』還是『多次』比較好? : 因為表格後面有說若申請多次簽證要有適當的醫療保險 : 難道自己還要去買保險嗎?(還是有信用卡的保險就夠用了呢?) : 3.財力證明可以拿郵局的定存單或是銀行存簿影印本嗎? : 還是一定要跟銀行申請英文版財力證明呢? : 現在一直在猶豫到底要以自己觀光的方式來申請簽證還是誠實點(我討厭說謊) : 但就怕如果簽證官或海關知道是去找男友的話,反而會有所刁難 : 大家覺得以怎樣的方式比較容易過關呢?麻煩各位前輩的指導了 : 感激不盡!!!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3.177
文章代碼(AID): #1CTu3YZJ (VIS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文章代碼(AID): #1CTu3YZJ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