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護照上英文姓名冠夫姓
看板VISA (簽證)作者doughnut462 (咖啡.Jazz.甜甜圈 ^o^ )時間13年前 (2011/06/23 12:48)推噓4(4推 0噓 25→)留言29則, 5人參與討論串1/1
承上面護照變更英文姓名...
一口氣寫了好多篇...
今天真的是好不容易護照名字也改了, 美簽也用新名字申請了, 覺得好不容易.
所以才想寫下我的經驗跟大家分享.
希望大家不要介意我洗板啊 囧..
今天我的情形是:
舊護照名字為Wang, Xiao-Lin,
慣用的英文姓名為Wang, Lily,
舊護照裡有把Lily加註為別名了.
(原始情形模疑圖:
護照首頁
http://flic.kr/p/9VRMh7
護照第五頁---增加別名
http://flic.kr/p/9VNX9n
)
我今天嫁給了歐巴馬,(當然是舉例), 所以我想要把夫姓放進護照上.
另外因為我要搬到美國去和歐巴馬一起生活了,
既然現在Xiao-Lin這個名字都沒在使用了, 想主要使用Lily...
此種情形可以有3種做法, 由於增加了夫姓的問題, 所以比一般更名複雜:
1. 直接用Lily Wang Obama變成英文姓名, Wang, Xiao-Lin變成英文別名(需換護照)
2. 英文姓名變更為Wang, Lily,
外文別名1為Lily Wang Obama, 外文別名2為Wang, Xiao-Lin(需換護照)
3. 保留舊名字 Wang, Xiao-Lin, 新增英文別名Lily Wang Obama(不需換護照)
方法1: 直接用Lily Wang Obama變成英文姓名, Wang, Xiao-Lin變成英文別名(需換護照)
(完成後模擬圖: http://flic.kr/p/9VNXtp )
此方法由於需要變更正式的英文姓名,
所以你會需要準備五種證明文件裡其中一種來提出申請.請參照護照更改英文姓名篇.
今天因為你要直接使用冠夫姓後的姓名當做正式英文姓名,
且使用了Lily而不是Xiao-Lin,所以建議準備:
1. 若你在國外已經有使用過Obama這個姓來申請任何文件或證件, 那可以直接使用.
(記得要有駐外使館驗證)
2. 台灣結婚證書(若是在台灣登記), 上面註明你使用Wang, Lily並嫁給Obama,
但是此法有可能還是會被拒絕申請變更姓名, 有可能只能申請別名.
3. 國外結婚證書(若在外國結婚), 證書上要有註明婚後姓名為Lily Wang Obama,
且此證書*務必*要經過駐外使館驗證過.
(2,3項僅需選其一即可)
4. 台灣戶籍謄本, 證明你們的婚姻關係, 若是台灣有登記再附, 會有幫助,
但若沒登記也可, 駐外使館驗證過的結婚證書即夠有力.
方法2: 英文姓名變更為Wang, Lily,
外文別名1為Lily Wang Obama, 第二外文別名為Wang, Xiao-Lin(需換護照)
(完成後模擬圖: http://flic.kr/p/9VRMPo
第二外文別名: http://flic.kr/p/9VRMTm )
這個是我採取的方法.
我們在國外登記後, 還沒有時間在台灣補登記.
由於我平時都是使用Lily這個名字, 所以在登記時也是用Wang, Lily.
(我的舊護照有加註別名為Wang, Lily)
我附上的資料有:
1. 台灣的畢業證書. 證書上使用名字: Wang, Lily.
2. 國外的結婚證書.
證書上註明婚前為Wang, Lily, 婚後為Lily Wang Obama
(請記得一定要給駐外使館驗證啊!!)
若今天你們台灣有登記尤佳, 請再附上
3. 戶籍謄本
但若沒登記也可以.
台灣的畢業證書是我依照前篇的方式去申請的.
國外的結婚證書請記得一定要拿去驗證, 因為依照外交部的規定:
(5)外文別名加簽、修正:繳交護照;擬加簽或修正之外文別名應符合
一般使用姓名習慣,
倘為特殊姓名者,應檢附曾使用該外文別名之相關證明文件;一般習用之
外文別名(如Peter Lin、John Chang、Linda Su等)免附有關證件。
今天雖然說我們覺得在國外都結婚了,
你想把英文名字加冠個Obama也是符合"一般使用習慣",
但是你若不能提出: 1.台灣的正式文件證明 2.驗證過的外國文件
來證明你跟Obama的婚姻, 那外交部一定會拒絕你申請外文別名冠夫姓.
這個問題讓我碰了很久的釘子, 所以大家千萬不要跟我一樣.
另外因為我的舊護照裡已經有把Wang, Lily列為別名,
而外交部規定在變更外文姓名時, 舊名字需要列在別名裡,
所以你可以選擇要把哪一個列為第一別名(列在首頁), 哪一個為第二別名(列在第五頁)
我的情形是將 Lily Wang Obama列為第一
3. 保留舊名字 Wang, Xiao-Lin, 新增英文別名Lily Wang Obama(不需換護照)
(完成後模擬圖: http://flic.kr/p/9VPiy8 )
這個方法因為不變動到原本的英文姓名,
所以僅需附上國外的結婚證書.
證書上註明婚前為Wang, Lily, 婚後為Lily Wang Obama,
有台灣登記過的戶籍謄本尤佳, 一樣記得國外的文件要有外館驗證
最後給CCR的叮嚀:
1. 老話一句... 不管在哪裡結婚, 最好在台灣還是進行登記/補登記
(國外已結者記得要補登而不是再結一次婚)
(人不能回到台灣也可以登記, 可參考我之前的文章)
2. 所有要拿回台灣用的國外文件都要驗證過,
就算你今天只想更改外交別名, 但若是要冠夫姓,
一樣得附上驗證後的文件
最最最後, 來低調分享一下我目前手邊拿到的結婚照..
目前只拿到小圖沒有大圖, 所以大家別介意啊
http://0rz.tw/JBJ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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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30.182
※ 編輯: doughnut462 來自: 59.121.134.58 (06/23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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