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F1 ][OPT ] 90天的算法-離境的期限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希望大太陽)時間11年前 (2014/09/18 07:15),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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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來打擾版主跟板上有經驗的前輩. 有試著找尋精華區跟板上的文章,但是還是不太確定我的理解不是正確的。 所以來請教大家. 我的狀況是. 2014: 5/16畢業, 6/20寄出OPT相關申請資料 (priority mail) 6/24收到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的通知說資料已經收到了 8/21狀態順利改了. 再隔一兩天就看到USPS tracking number. 8/24收到! 我當初填寫希望OPT開始的時間是7/16 2014 我的I-20 更新後是7/16/2014-7/15/2015 後來收到的EAD卡上頭標註的是: Post-Completion Opt Valid from: 08/21/2014 Card expire: 07/15/2015 我想請教大家的是,我的九十天是從07/16/2014起算,還是是從08/21/2014開始起算呢? 我在想,若是是從8/21開始起算,我從07/16/2014至08/21/2014這段時間 是算pending 的時間嗎? (我在美國因為申請了OPT,所以這段時間我可以合法待著,對嘛?) 因為若是從8/21那天開始算,如果當初我再晚點寄出OPT申請資料(畢業後60天內), 我好像就可以在合規定的情況下,多待不少時間.(不管可以工作的時間長短情況下) 所以我的九十天,應該是從07/16/2014開始起算? 這樣比較合理? 再麻煩大家撥空指導我一下,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31.22.13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VISA/M.1410995716.A.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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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2014起算,在之前你無法「工作」自然無從「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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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自認為可能很難找到工作的人,建議晚點送,就多點時間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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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於容易找到工作的人來說,晚送就損失了OPT,晚開始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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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有些公司急著要你開工,晚送的話就急著等不到EAD,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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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還好,通常急著要開工的人應該很早就錄取,錄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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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多半有時間好好選擇開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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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覺得自己找不到,結果一下子突然找到,就要下星期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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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兩位超級有經驗的C大撥空指導我,兩位說的都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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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規則後,要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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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兩位的幫忙! 真的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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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6XO40O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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