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J1 ] 兩年條款可以有通融嗎?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Savannah)時間11年前 (2014/11/10 13:35), 編輯推噓6(608)
留言14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lovbali (做。就對了!)》之銘言: : 謝謝c大,能否再向您請教詳細點 : 1.我可以用申請博班方式再出去嗎? : (可以不受兩年條款限制?) 一樣受限,你 F身份唸完書之後可以 OPT,但 OPT結束後不能會被 J身份的兩年 條款卡住無法申請 E、 H、 L簽證或移民簽證 : 2.選擇在台灣的跨國企業工作, 若想要申請 : [政府無反對意見書] : 會需要該跨國企業幫我證明嗎? 這個你問政府 : 還是我自己去辦即可 : 3如果我不找美國的工作,改找其他國家符合我專長的工作 : 會比較快可以上工,不用等到半年或一年嗎? 兩年條款是美國的規定,對其他國家不適用 -- ____ _ _ _ _ ____ _ _ ____ _____ ____ (_ _)( \( )( \/ )( ___)( \( )(_ _)( _ )( _ \ _)(_ ) ( \ / )__) ) ( )( )(_)( ) / (____)(_)\_) \/ (____)(_)\_) (__) (___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6.88.80.13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VISA/M.1415597715.A.C9A.html

11/10 13:50, , 1F
謝謝cassine大大解惑,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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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4:14, , 2F
再請問c大, 如果我去非美國的國家工作滿兩年後, 可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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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4:15, , 3F
除兩年條款限制,就可以申請美國工作簽證了嗎?(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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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4:16, , 4F
簽證議題太困擾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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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5:39, , 5F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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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10, , 6F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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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7:18, , 7F
疑疑~我還以為一定要回原居住國才能解除 2-year 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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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07:19, , 8F
我看到的條文上也是寫要回原居住國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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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07:20, , 9F
待在非原居住國的時間是不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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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12:11, , 10F
所以還是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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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0:50, , 11F
這兩年住在國外也是不行的喔!我也有兩年條款,寫信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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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0:50, , 12F
AIT,他們回覆「必須回到自己的國家居住滿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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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時申請美國簽證或移民,要附上台灣的入出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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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0:51, , 14F
證明你真的有在台灣住滿兩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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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O4wJoQ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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