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J1 ][212e][I612] "short-term scholar"的兩年條款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Savannah)時間8年前 (2017/01/14 01:35),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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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pot (阿點)》之銘言: : 目前是領台灣學校的錢,老師給的。我們實驗室需要跟美國芝大合作, : 老師們談好後要把我丟過來。芝大目前給我J-1(short-term scholar), : 從03-01-2017~08-31-2017。(我還沒去申辦簽證) : 需要辦簽證的理由是因為我們這棟大樓是醫學院,進出門禁很嚴格,需要辦身分。 : 但芝大老師有和我說可跳過來,等這期J-1(六個月)過後。 : 雖說short-term scholar這個選項並沒有12月or24月的bar,但兩年條款還是有的。 : 我想請教,六個月短期訪問也要被勾兩年條款? 12/24 month bar 和 212(e) 是兩樣不同的東西,只要資金來源是美國,或是被 212(e) 限制住,就是結束後必須申請 I-612 或是回國待兩年履行義務。 : 六個月後我還能再度在美國境內申請J1orH1B簽證? 你有 212(e) 限制的話,申請 J或 H不會通過。 : 若是再拿J1,這樣我的兩年條款會不會變四年? 不會,連續疊加也只會兩年,但你分開就可能變成兩個兩年。 : 我看前面前輩們waive的過程都將近三個月到半年,可我停留的時間也才半年啊! 就是這樣,因為外交困境導致文書必須往來好幾個單位,請抓個半年比較保險。 : 這樣感覺超級不划算的,如果我當了兩年或一年交換有兩年條款我可以接受, : 才半年卻有一堆限制心情不甚好。 既然你覺得不划算,你可以考慮自費,這樣就不會受到限制。 : 請大大們賜教~ -- ____ _ _ _ _ ____ _ _ ____ _____ ____ (_ _)( \( )( \/ )( ___)( \( )(_ _)( _ )( _ \ _)(_ ) ( \ / )__) ) ( )( )(_)( ) / (____)(_)\_) \/ (____)(_)\_) (__) (___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94.16.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84328957.A.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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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Short Term沒有12/24 months bar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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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能還是會有212(e)兩年回國限制...要看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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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UG_z9b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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